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法工委坚持踔厉奋发,笃行不殆,持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共接收有关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决议1件,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及审查建议。经依法认真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没有发现违背宪法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强化调度、狠抓落实;法工委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学习专研、专职专责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架构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文件报备范围,排除了会议通知、内部工作制度(方案)和部署、人事任免和表彰、向上级机关请示和报告等文件;进一步优化了工作环节,明确由法工委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分办、审查、归档等,实现了规范性文件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进一步减少规范性文件纸质版报送份数,将原来每件规范性文件报备一式十份纸质材料缩减为五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规定报备文件原则上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必要时法工委可以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处理、反馈由法工委统一负责;进一步对有件不报、有备不审、有错不纠的问题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规则》,建立了对上联系、对下指导、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文件移送、文件会商、专家论证、意见反馈等八项工作机制,为开展联动审查提供了有力遵循。
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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