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A总书记强调,“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都对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结构更加优化。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需在制度上予以规范和保障。
《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制定《意见》,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A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强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起草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
《意见》起草工作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A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牢牢把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着力引导社区工作者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最迫切、最集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作出制度规定和政策设计。四是坚持系统观念。《意见》从选育管用全链条各方面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整体性、系统性制度设计,强调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并重,既注重与已有政策相衔接,同时根据形势任务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注意为地方探索留有余地。
三、《意见》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意见》共有6个部分、17条措施。导语和第一部分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明确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六部分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组织实施、开展评估指导、深化减负增效等提出要求。
四、推进《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采取阐释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各地准确把握《意见》精神,领会政策内容,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各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意见》要求落实责任,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本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政法、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着力跟踪问效。把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评判标准,动态掌握社区工作者队伍规模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评估。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意见》精神落地见效、落实到位。
五、《意见》全文学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4年3月28日)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A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氛围日益浓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切实增强,为民爱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职业体系
1.明确人员范围。本意见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规范相关部门(单位)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层面统筹原招聘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2.严格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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