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是巴南区发展历史上艰难险阻较多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受到新冠疫情反复冲击,遇到高温干旱、森林火灾的严峻考验。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学笃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全区人民并肩携手、踔厉前行,趟过了一波接一波的险阻,战胜了一轮又一轮的挑战。我们以奋发有为的姿态积极迎接党的二十大,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区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责使命,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力提升监督、代表工作水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奋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较好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成功召开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我区出席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以A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建设为目标,坚决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先后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多层次、多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认识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战略举措,推进的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的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结合人大工作反复学,结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认真落实“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等要求,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找准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根本方向。
(二)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A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新政治制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两个重要制度载体”等重要论述。围绕A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目标要求,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去年2月11日,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区委要求制定了《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召开了区委第七次人大工作会议筹备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到23个镇街、11个区级部门和8个中心城区进行系统调研,围绕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三个板块,学习友邻区县好的经验做法,收集镇街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征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标政策规定、对比外区经验、对照自身现状,系统梳理收集各方面情况。向区委两次专题汇报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情况,逐条落实加强和改进我区人大工作的重点事项,确保了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开出亮点、开出成效。4月26日,区委第七次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区人大常委会将人大承担的79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印发分工方案,确定时间表、任务图,压实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工作责任,下大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委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对标对表、查找不足,分析问题、解决困难,群策群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坚决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始终牢记人大机关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围绕区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努力做到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的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出台《中共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严格对标上位法规,明确规定了需要向区委请示的重大事项9项,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11项,需要报备的重大事项2项。全年报告各类事项17件次,做到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
二、正确有效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把事关全区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推动有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4项、常委会视察4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14项。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监督推动预算执行力度持续提升。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其他收支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批准202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街道决算和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统计局、区招商投资局等5个部门决算。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区交通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等问题提出询问,区国资中心、南投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6个部门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并对6个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高质量建设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全区土地储备出让情况、大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等汇报。对全区数字经济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围绕回应人民期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监督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解决影响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的突出问题。着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听取审议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台《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巴南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试行)》,扩大代表对民生事项决策的直接参与。积极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与市人大上下联动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报告,重点聚焦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压减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服务行为等社会反响较大、群众意见较多的事项,推动国家“双减”政策落地落实。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政策的落实,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医保基金运行监管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三)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加强宪法宣传和宪法实施情况监督,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积极维护宪法权威。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工作、全区防诈反诈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区基础。听取审议区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信访件125件,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化解。听取审议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全年收到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件,报备率100%。
(四)围绕增强监督刚性,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监督实效的意见》,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手段、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审议质量、坚持跟踪监督等各方面措施,持续用力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一律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区政府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快花溪河综合整治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视察重庆国际生物城并听取《关于加快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2022年以来,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报告的方式进行优化,在书面审议全部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报告的同时,每年选择6个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并进行重点审议,一届之内实现全覆盖,确保人大工作监督更有力、更有效。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完成市人大代表选举任务
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决定权,按照法定权限决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任免有关干部,确保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我区选举任务。
(一)依法行使决定权。坚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相结合。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巩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果,接续推进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22年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依法规范对计划、预算调整工作的监督。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将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乡村振兴和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有关部署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依法行使任免权。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范围和程序,确保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完成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任命工作。出台《重庆市巴南区人大街道工委委员任免程序》,对人大街道工委委员的任免进行规范,换届后及时对9个人大街道工委的委员进行任免。全年共任免148人次,其中人大59人次、政府38人次、监委1人次、法院7人次、检察院2人次、人民陪审员41人次。严格按程序组织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强化新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依法行使选举权。组织我区市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把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推荐提名选举每一个环节上。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推荐提名、考察工作并依法完成选举。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关推荐提名候选人标准和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对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身份含义的界定标准,坚决防止代表身份失真。组织镇街和区级部门召开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会,统筹考虑各个领域的代表人物,注重推荐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斗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作为人选,推荐初步建议人选达249人,保证了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最终选举产生23名市人大代表,其中市委派选3名;分配我区的20名代表中,基层代表8名,党外代表8名,妇女代表6名,连任代表6名,代表结构完全符合市委有关精神和市选办的各项要求。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完善代表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密切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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