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发挥妇女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研讨发言:发挥妇女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自2004年起,中共中央连续下达了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数十年来,中国的发展秉承着以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以准确聚焦阶段任务为方向,农业发展目标由解决温饱为主转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时代的发展也是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三农”政策的延续,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升级,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进入了治理有效的新阶段。
    由于受前些年农村发展滞后的影响,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农村缺人特别是缺少能人的问题,已经成为振兴乡村的制约瓶须。而农民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更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参与者。乡村振兴离不开老百姓的支持,更离不开老百姓的参与,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农村空心化的背景下,男性劳力大都外出务工,妇女成为留守农村照顾生产生活的主体力量。农村留守妇女作为实质上的农民主体,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发挥妇女作用,激发内生动力,迸发干事创业能力,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与发展中,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
    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因政策、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有限,难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
    组织程度低。尽管妇女参与发展的制度不断在完善,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状况始终处于低位,参与的自发性不强,积极度不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农村妇女以家庭为主,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参与度低,镇(乡)、村级中农村妇女的公共角色和能力素质低。在社会结构、文化等的消极影响下,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素质明显不足,没有有效的找到参与的结合点,无法调动参与激情。
    文化程度低。***总书记说过:实施乡村振兴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目前公共文化设施和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但“管”和“用”问题明显存在。部分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修而不用或者挪为他用,图书馆书籍类别偏少,内容更新不及时,可看性低。乡村文化宣传度不高,留守在村上的妇女普遍文化程度低,学习积极度低,接触新事物的能力差,发挥不了自身作用。相关的培训、实践训练参与较少,导致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意识不强。
    因此,只有不断提升农民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发挥留守妇女的特长,有效提升其思想境界,在吸纳农村妇女精英进入妇联等组织的过程中,将家庭资源和妇女能动性结合起来,可以为不同类型的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提供不同的保障和机会。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和参政能力,保证她们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组织程度,发挥先锋作用。组织振兴,依托妇联等基层组织,将农村妇女有效组织起来。一是推进乡村基层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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