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玉屏所积极响应,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发生杀人事件网络谣言案
经核查,该网民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将常州某小区发生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描述为杀人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该网民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暴力案
2024年1月以来,一网民为发泄心中不满,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多条原工作单位男女领导暧昧视频。
经核实,该网民在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后,通过恶意剪辑后发布男女领导暧昧视频。
该网民的行为已损害他人人格尊严、个人名誉,构成诽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
提升鉴别能力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网络谣言线索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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