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层级管理全面规范从严管党治警

建德市创新实施层级管理全面规范从严管党治警
    近年来,建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动摇,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层级管理模式,完善从党委书记到党委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民警、辅警的“六层五级”主体责任层级管理框架,筑牢“三个阵地”,固化“六项常态”措施,重点压实层级责任,使队伍建设呈现全面从严的新常态。
    一、构建层级平台,分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理顺组织架构。明确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主抓,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具体抓,党委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派驻纪检组协调督查。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通过层级监督、相互监督两条线,始终做到“两个责任”双轨并行。二是建立管理层级。坚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地,丰富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办法,明晰层级管理框架。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建立相应层级,以此把每名民警、每名辅警置于阳光之下。三是厘清主体责任。按照从严管党治警目标任务要求,把从严管党主体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层级,进一步明列责任清单。
二、强化制度保障,拧紧责任链条螺丝。一是实践固化基层党委和支委责任制度。自2017年初试运行以来,经过4年多的日常实践和摸索,健全完善并严格运行《党委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各层级党建任务清单,主动抓好工作落地。二是实践固化队伍管理问题发现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局领导带班督查制度,在层级间进一步明确“三个必查”、每月队伍隐患动态排查分析、动态分色预警、谈心谈话、重大事项层级报备等工作制度。三是实践固化队伍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出台《建德市公安局民警轻微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局规记分办法》等文件,对43种轻微违规行为的问责。2017年以来,全局共查处轻微违规问题14起,问责17人;实行局规记分1426人次共计1629.75分,对当年度记分满4分进行诫勉谈话。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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