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基层改革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X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步入正轨,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逻辑,以此构建职能体系完备、运行科学高效、各方协调联动、改革效应明显的工作格局,并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X县委编办组成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本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审视,梳理汇总改革过程中既有成效的经验,发掘改革实践中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现状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当前,全县15个乡(镇)均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全县核定编制150名,实际工作人数达180人。综合执法队的核心职能即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县级执法部门委托,集中行使有关乡(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除常规性执法工作之外,还需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阶段性执法活动。
(二)乡镇赋权指导目录事项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全面履行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支持乡镇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结合实际情况对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住建等10个赋权部门及15个承接乡镇可以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下放,2020年12月19日,县政府办通过《关于印发《X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157项)的通知》》,明确将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57项权力(150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许可权)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签订乡镇赋权事项授权书,要求赋权单位在权限下放后设置过渡期,对下放权限工作随时进行指导,及时纠偏正向,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使乡镇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
(三)机构运行及工作开展情况
其一,本县15个乡(镇)整合现有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由乡(镇)统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有效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其二,将培训需要、工作需要与执法人员成长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指导授课等多种培训方式,精准定制培训课程,必修科目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法规知识,选学内容涵盖各执法单位专业法律知识课程,解决好“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推动培训方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近年来,我县先后举办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3次。
其三,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砂场整治、非法乱占耕地建房、非法毁坏非物质文化专项整治、市场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监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尤其对三轮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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