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一幅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我们脚下徐徐展开。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推进会,共同研究和探讨如何推动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实力的增强,乡村振兴是不确定的、不牢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是乡村振兴的一把公开讲话,发挥集体经济治理优势,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同时通过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巩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要坚持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核心,在集体资产所有、劳动参与、分配方式上都要体现公有制的特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让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广大农村地区得到夯实和发展,从而巩固和壮大公有制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过程,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有制经济制度的巩固既丰富了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的实现形式,在产权所有、组织主体、运作模式等方面形成了不同的组合,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同时又有效保障了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继承等各项权利,使得广大农民充分享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所带来的红利,这让党统管农村各项工作找到了发力点,成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途径。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夯实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通过提升乡村主体的经营能力,构建科学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基层村干部的发展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领头雁”的能动作用得到发挥,村“两委”干部敢于担当,主动发展,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提升发挥领导作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吸引了一大批外出能人返乡就业创业,参与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工作,选拔为后备年轻干部,充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伍,一批懂产业、会发展的干部挑起了大梁。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现代化的经营手段,带动了农村产业经济的茁壮成长,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首先,规模化经营有利于降低昂贵农业设备的平均成本,促进先进科技在农业的应用。其次,规模化可以带来专业化、集约化,专业化促进农业经济活动不同环节进一步的分工,培育农业新业态、新组织的产生;集约化则有效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减量,节约农业投入成本,在实现农业绿色生产的同时提高农业利润。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有生产资料公有、生产成果共享等集体经济的公有属性,又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保障个人享有集体所有权,鼓励小农户参与市场,抱团发展,从机制上有利于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了四项基本制度:土地制度、组织制度、经营制度、社会制度,保证了农民基本的财产权利、政治权利,为农民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有效避免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二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激发小农户主动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使发展的成果公平惠及到全体村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产主要来自于农户的股份合作,农户可以以资金、劳动力、技术或者土地、房屋参与其中,最后共同参与集体经济收益的分红。三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持续增收。通过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扩大农业经济规模的同时提高了农民的议价能力,有效降低了农业的投入成本和风险,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生产顺利接轨,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设施的投入逐步加大,农村的教育、医疗、养老水平得到提升,在巩固物质保障的同时也带动和丰富了村庄的精神文化生活,村集体的凝聚力明显增强。
共同富裕能否顺利实现,农民的福祉只是目标考核的一项,农村是否有活力、凝聚力和发展的动力是更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通过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完善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力团结了广大农民群众,起到了凝聚人心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给予农民更多的获得感,激发了乡村的内生动力。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紧迫感
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已历经较长的时间,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很多制度性改革也还在试点试行中,其发展中面临很多新问题:
(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定位有待进一步明晰。在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资产确权、股份合作等方面实现了更多的可能,实现形式变得多样,尤其股份合作制经济成为这些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新风向,但相关配套的制度建设却没有跟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所以特别,在于其性质集合了公益性和对外受限营利性。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受限营利性”让其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特别法人”而没有被作为一般性的营利法人,这表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不是一般性的市场主体。在主体地位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行使企业的部分功能,却不能享受到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分配机制上,村民确认股份多少,如何收益,没有确定的规则;在管理机制上,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既要担起村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又要担起“企业总经理”的责任,容易带来职责界限模糊的问题。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也把它和一般的市场主体区分开来,这也带来一些问题。如,由于成员的社区封闭性,集体经济的成员身份取得并不容易。但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随着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离开,成员身份是否保留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成为最大的问题,一些地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经济性质开始发生变化,对集体经济的公益性的本质带来了挑战。所以如果不能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特殊市场定位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就无法从根源上厘清集体经济发展中产生的诸多问题。
(二)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多而不精”。目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产业发展路径百花齐放,一些地区总结了有上百种发展模式,但是具有发展潜力,产业可持续性的模式很少,究其原因,一是大部分地区受制于资源禀赋、交通、人力等因素,没有能力选择产业发展方向,本地特色产业发展也难以获得资源发展,只能跟随集体经济强村的发展道路。二是目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虽然有大量的产业项目,但是也没有根据每个县、村的发展方向制定具体的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农村产业集群的发展缺乏认识,所以尽管产业项目能在一定时期内促进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当地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的激活作用却有限,如很多地区的集体经济在脱贫期间发展养殖产业,但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产业发展难以持续,甚至当地原本的资源并不适合发展养殖产业,导致了集体资产的浪费和产业发展的中断。
(三)集体经济发展的要素约束依然明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靠当地的资源环境要素实现生产成本优势,为发展有竞争力的产业提供支撑,但是人才、土地等要素对产业发展的约束也更加明显。在人才供应方面,一方面,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普遍撤销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保留的人员存在队伍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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