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市级)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和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市级)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切实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切实把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贯彻到教育行业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各方面。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
    2.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为核心,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青年教师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师德工作负责制。设立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提升教师育德意识和能力。将提升育德意识和能力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主渠道主阵地的主体育人作用,制定中小学学科德育教学指南。把班主任落实德育任务和教师开展学科德育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4.保障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突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主责主业,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5.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引导支持本地高校办好师范类专业,及时为乡村学校和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内,整合培训、教研、电教部门的职能和资源,到2020年各区县(市)建成研训一体的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推进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引导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
    6.创新教师在职培养培训机制。科学构建“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联动机制和在职教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训体系。加大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和教师工作坊研修力度。实行x年一周期不少于xxx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严格学分管理与运用。
    7.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实施“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打造市、县两级“名师网络教研联盟”,推动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借助“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和省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等活动,全面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
    8.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把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纳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引导民办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分层分级的校本研修机制。民办学校要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教师培训。
    9.培育教育名家。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到2022年全市培养特级教师xx名、市级学科带头人xxx人、市级骨干教师xxx名,学科、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实施教育家建设工程,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三、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10.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从2019年起全面实行县域内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岗位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拟订编制分配使用计划,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核定编制数为基础,根据规定按不同类型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实行教师岗位职数总量动态管理,每学年根据各相关公办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1.改革教师招聘方式。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改革,扩大用人单位招聘自主权。建立学科发展指导目录和教师性别结构平衡监测机制。
    12.加强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妥善解决学校安保等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人员聘用问题,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鼓励支持超编严重地区在本地区事业人员编制总量内,采取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等方式,探索设立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
    四、强化乡村教师队伍管理
    13.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完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和城区教师支教机制,确保年交流轮岗率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xx%,其中骨干教师交流率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xx%。
    14.提高乡村教师本土化率。把公费定向培养作为乡村教师补充主渠道,各区县(市)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补充教师总数的xx%,初中以下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主要面向农村学校招生。2019年市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增加至xxx名,以后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培养计划,新增部分所需经费由市本级和生源地区县(市)按x:x比例分担。按照基层优先、回原籍优先原则,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农村中小学新入职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本土乡村学校任教。实施县级银龄讲学计划。
    15.健全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职称评定向农村倾斜政策,对乡村学校工作满xx年,工作考核合格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的初级教师,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对乡村学校工作满xx年,工作考核合格且符合副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的中级教师,在参评副高级职称时简化评审程序,加大其服务基层年限的考核分值。在乡镇中小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职称制度。区县(市)城区教师参评市、县级骨干教师应具备x年及以上农村学校工作(含支教)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x年后方可流动。
    16.关心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实行建租并举、实物分配、货币补贴并行的办法,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乡村教师在工作学校住房难问题。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乡村教师在工作所在地租赁住房提供适当补贴,严禁改变学校周转房使用用途。落实乡村教师(含乡村离退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制定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支持各级教育基金会、企业和社会力量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和救助标准。
    五、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7.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一律不得要求学校自筹。按规定对当地公务员普遍发放财政经费保障的奖励性补贴时,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分配制度,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并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按高于当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50%核定。
18.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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