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3051字)
2024年以来,市发改委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现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年初,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专题学习2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2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4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市发改委迅速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会精神,通过邀请专家辅导、集中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据统计,共举办专家辅导讲座2场,开展集中研讨交流3次,撰写学习心得50余篇。三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市发改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知识测试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全年共开展党纪专题学习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组织知识测试1次,参与人数达100余人次。
(三)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市发改委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信息,积极宣传发改系统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0余条。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建立了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对可能引发舆情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对于出现的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监测到涉及发改工作的舆情信息10余条,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定了《市发改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了对委属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的管理,规范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传播不当言论和虚假信息,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强化经验探索,创新工作开展。在2024年的意识形态工作中,市发改委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如,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微课堂”“线上学习交流”等活动,打破了传统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一对一”帮扶机制,由班子成员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成员进行帮扶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意识形态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工作合力,扩大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思想倾向,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虚的、软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机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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