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剖析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反思在政治纪律、党性作风、担当创新、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XX次,专题研讨XX次,撰写心得体会XX篇。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组织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使大家对党的创新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指导监督执纪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处理一起群众举报案件时,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精准定位线索,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制定了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规定,明确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通过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拖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例如,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严格规定审查时间和流程,杜绝拖延现象,使案件审查效率提高了XX%。同时,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并纠正了XX起工作纪律松散问题,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三)落实整改责任,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例如,在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监督指导方面,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检察院XX次,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基层检察院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XX项,解决了监督执纪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出廉政风险点XX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问题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及时察觉一些错误言论和行为背后的政治意图。比如,在网络上出现一些涉及检察工作的不实言论时,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反应不够迅速。又如,在一些会议讨论中,对个别同志发表的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完全一致的观点,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和引导。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但在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方面存在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能很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监督执纪工作,导致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例如,在处理复杂的违纪案件时,未能充分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重视,批评他人时顾虑较多,不敢真刀真枪地指出问题;自我批评时也不够深刻,没有真正触及思想深处。比如,在民主生活会中,对其他同志的批评往往点到为止,没有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在自我剖析时,也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对一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推进市检察院的某项改革工作中,由于遇到一些阻力,没有完全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标准完成任务。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党性锻炼不够经常。在繁忙的工作中,对党性修养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没有做到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参加党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对一些党性教育内容的理解不够深入。比如,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时,只是走马观花地参观,没有真正从中汲取精神力量,对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和坚定信念体会不深。纪律意识不够强。虽然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有时会出现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对工作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够。例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没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存在玩手机、交头接耳等行为。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也存在一些侥幸心理,对一些小的违规行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对一些工作只是满足于表面上的完成,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例如,在开展调研工作时,往往只是听汇报、看材料,没有真正深入到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有时也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诉求。廉洁自律有差距。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社交场合中,还存在不够谨慎的情况。对一些潜在的廉洁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做到时刻保持警惕。例如,在与一些企业人员交往时,没有把握好分寸,存在接受吃请的现象,虽然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容易引起不良影响。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复杂的工作任务和矛盾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对一些工作不敢主动承担责任,总是希望能够推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例如,在处理一起涉及多个部门的违纪案件时,由于协调难度较大,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推动工作,导致案件处理进度缓慢。创新能力不足。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不能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在推进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方面,没有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导致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表面成绩,而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对一些能够短期内出成绩的工作比较重视,而对一些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见到成效的工作则投入精力不足。例如,在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时,只是追求活动的形式和规模,而对活动的实际效果缺乏深入的评估和跟踪。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缺乏耐心和细心,不能很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时,有时方法简单粗暴,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感受。例如,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没有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就轻易地做出答复,导致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虽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度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市检察院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导致一些部门和人员对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例如,在对基层检察院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纪律教育不够深入。在开展纪律教育时,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不够深入,没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例如,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违纪违法案例时,只是简单地通报案情,没有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教育不够重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存在把握不准、尺度不一的情况。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没有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导致问题进一步扩大。例如,在发现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时,没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而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进行处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干部的考察不够全面深入,有时只注重工作业绩,而忽视了干部的品德和作风。在干部培训方面,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不能满足干部成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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