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从“六个意识”看民主集中制

从“六个意识”看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针对当时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政治建设需要,就如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强化“六个意识”的系统要求并作出相应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时代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
2002年11月就任浙江省委书记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加强省委班子自身建设和推进工作,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2003年11月,针对当时换届后一大批领导干部刚刚走上党政“一把手”岗位,他提议举办“市县党政‘一把手’民主集中制专题研讨班”,在为研讨班授课时正式提出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强化的“六个意识”,并进行了系统阐释、提出明确要求。
在把方向抓大事上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前提。要始终坚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事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局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以世界眼光去认识政治形势、把握经济走势、了解文化态势。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恪尽职守、尽心竭力,讲奉献、有作为。
在讨论问题拍板决策上强化民主意识。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民主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髓要旨。要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既善于“集思广益”,又敢于“一锤定音”,确保党委班子意志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才能有效凝心聚力、科学决策、群策群力,齐奏一曲悦耳动听的交响乐。凡属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去办,使领导集体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
在班子团结问题上强化合作共事意识。合作共事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键环节。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领导干部素质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新的生产力,对于领导班子来说,既坚持分工负责,又互相支持配合,才能形成“一个拳头”的合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合作中加深了解,在共事中增进团结,在互相支持和配合中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局面。
在处理书记和市(县)长关系上强化党性意识。党性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核心要求。在我们这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委和政府都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织和领导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很大程度上是党委和政府的人格化代表,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市(县)长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按照党委的决策和书记的意图开展政府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化责任意识。选人用人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实际而重要的检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要擦亮自己的“一双眼睛”,用好集体的“多双眼睛”,以对党、对人民、对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多视角、多侧面、多层次地识别一个人,尽量避免“失真”现象的产生,切实把好关、选准人。最根本的是用制度选人、让群众选人,落实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努力营造选贤任能的良好氛围。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反腐倡廉必须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特别要从党政“一把手”做起。强化廉政意识,一方面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慎独”自律,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指导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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