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要求,以及国务院国资委、集团组织开展的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部署,持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公司决定在2023年开展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行动按照集团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方案中提升措施各项要求,充分结合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在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上再巩固,在本质安全建设上再突破,在监管能力作风上再提升,加快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细化如下十一项提升措施:
一、全面深化安全思想认识
1.要系统学、认真学党的XX大、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召开公司党委“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学深悟透;组织公司党委会审议有关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真正将有关精神和要求转化为行动指南,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集团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履行安全环保责任(办公室、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2.要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杜绝事故不可避免论和小事故无害论。始终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要系统掌握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和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内涵,切实将“五个到位”作为衡量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尺(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3.建立“党管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管大局、把方向、保落实”优势作用,专题研究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特别是切实解决难题、堵点和长期推不动、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将有关要求全面部署落实到基层一线(党委办公室牵头,安监部配合)。
4.强化关键敏感时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对安全风险进行再排查、再研判,慎之又慎,想周全、做到位。要合理安排工期,逐一确认安全条件,确保安全后方能作业。要落实领导带班工作。要强化值班值守,危大工程、关键作业要有人盯现场(安监部、生产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不断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5.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直接主要责任。继续推行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领导包保,对有突出问题的项目,由所在单位领导蹲点整改(安监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6.按照集团关于安全生产主责序列和监督序列的指示要求,明确各业务部门为自身业务的安全责任主体,监督序列对主责序列进行协调和沟通。各级各业务部门是主责序列部门,各级各监督部门是监督序列部门(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7.要明确各级单位的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盲区,重点关注集团项目,厘清签约主体、履约主体、中标主体和项目之间的边界问题,强化相关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止责任真空(生产部牵头,安监部、市场部、相关部门配合)。
8.强化安委会作用。企业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解决工作。要不断丰富安委会会议内容,各成员部门定期在安委会会议上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9.项目层面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每个人都要明确自身的“一岗双责”,把落实安全责任融入自身岗位业务,通过业务水平提升促进安全履职,从而不断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宣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牵头,人资部、生产部配合)。推广项目现场“网格化”责任制,明确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区域、每一台设备唯一的安全责任人(安监部牵头,生产部配合)。
10.建立安全履职考核制度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大安全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述职等环节(安监部牵头,生产部、人资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履职考核,对履职情况进行通报。要深挖事故深层次原因,对事故负有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追责,要处罚到个人(安监部牵头,生产部、人资部配合)。深入推行项目领导班子及专职安监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履职能力考核,强化项目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安监部负责)。
11.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作为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工年终绩效的重要指标参数,支持高危项目加大安全业绩在相关领导干部和职工收入中的影响权重(安监部、人资部牵头,财务部配合)。
12.坚持安全生产有奖有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相关时限内取消评优资格、不予晋升等规定(纪委办牵头,安监部、人资部配合)。严肃对待突发事件瞒报事故现象,按照制度要求,精准追责,及时追责。(安监部牵头,各单位配合)。充分利用“平安系列”评选,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各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监部牵头,人资部配合)。
三、不断提升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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