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x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及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调查评价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的制度机制,准确掌握和运用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举措、工作成效的评价,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改进方向,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民调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纠风护民
    要通过监督检查、办理群众信访,促推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三年一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当年的监督检查重点。各镇(办事处)纪(工)委和区直部门纪检组织要明确监督检查工作分工。
    2.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对于信访问题,要分类处置,及时办理。对已受理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重大问题要督办,搞好跟踪问效;涉及违纪违规和作风效能的问题,要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办理。对于不合理诉求,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息访工作。
    3.疏导群众情绪。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作风建设
    要结合x主题教育,抓好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4.狠刹“四风”问题。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区委督导组,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指出的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反面典型,确保按时保质实现整治目标。
    5.开展调研走访。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一次“民本纪检,与您同行”调研走访活动,每个镇(办事处)选择1个村,每个村走访100户,要求困难户走访率达100%,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征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加大明查暗访和查究问责力度。区作风办不定期的对干部遵守上下班纪律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行政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三)强化制度执行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7.大力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岗位效能监察。
    8.加强对“四个公开”落实情况和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9.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四)强化案件查办
    要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把办案作为执纪执法部门的第一要务。
    10.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反选举纪律的案件和其他违纪违法案件。
    11.规范线索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办案线索统一管理,严肃追究压案不报、有案不查行为。严明办案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法纪,务实担当,抵制说情风。
    12.实行查办案件通报制度,案件结案后一周内要到发案单位通报情况。村干部违纪被查处的,召开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点名通报情况,表明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最大限度赢得群众参与和支持。在区内相关媒体公开通报办案成果,扩大案件通报的范围和影响力。对群众实名反映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经查证不实的,必须在核实后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澄清事实。
    (五)强化舆论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措施以及成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13.纪检监察组织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形势宣讲。要层层组织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报告会和反腐倡廉形势宣讲会,区宣讲到镇,镇宣讲到村,重点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举措、新成效。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广播、电视、网络、短信、会议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4.区纪委监察局开展一次以案说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一次对基层干部职务侵害群众利益犯罪行为的公开审判。
    15.综治、纪检、党群等部门联合组织一次以“集体荣誉感、区域美誉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6.20xx年9月底前,在区、镇(办事处)、村(社区)主要道路和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本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悬挂固定反腐倡廉标语,每个镇(办事处)至少悬挂10条标语,每个村(社区)至少悬挂3条标语(统一内容)。
    (六)强化责任落实
    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7.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18.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每年8月中旬前,区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管委班子成员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醒函。建立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纪委书记制度,下级纪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职的重要内容。
    (七)强化动态跟进
    要跟进督导服务,强化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
    19.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发生变化的原因和规律,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结果运用
    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与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年度绩效评估挂钩。
    1.对全市民调排名前10名的镇奖励2万元(南湾湖办事处奖励1万元);排名10–20名的镇奖励1万元(x办事处奖励0.5万元);
2.对全市民调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单位,其当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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