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是实现基层善治的必经之路。党的XX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助于调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一社会治理体制,要求党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各层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长期努力,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强调社会治理规范化、精细化的当下,尤其需要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由于管理事项不断向基层下沉,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面对的任务日益繁重复杂,有时会因为过于追求工作结果和完成期限,做出一些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基层政府会对社会组织实行过多限制,导致社会组织束手束脚,无法有效发挥作为社会治理中坚力量的应有作用。审视基层社会治理,要突出依法治理这个根本。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主动作为,综合施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和谐稳定。要建立规范有序、权责明晰的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完善清单式责任分解、常态化责任落实、全过程责任考评机制,依法推动职能部门简政放权,选准事项让权力“放得下”、上下联动让职能“接得住”、强化监督让事项“管得好”。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会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具有全面性,需要将法治思维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首先,有法可依是法治思维得以贯彻的前提条件。需要全面梳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的立法,发现重要事项尚未立法的,尽快启动立法程序,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其次,执法必严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一方面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必须在法治思维引导下,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执法尺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最后,司法公正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本保障。通过司法程序,基层的各种纠纷可以得到公正而彻底的解决。在倡导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重视各种类型调解的当下,需要特别重视司法裁判在民众行为引导方面的作用。调解本应以非诉讼的方式达到经由诉讼程序的结果,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调解有时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而司法裁判虽然有其自身的局限,但它所形成的文书却对纠纷的解决作出了规范化表述、形成了裁判规范,并在实践中成为指引性的行为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由裁判规范转化而来的行为规范能够呈现出法律的明确含义,避免因法无定论而引发纠纷,从源头上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支撑。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城乡社区,社会治理领域中的短板和弱项多数在民生领域。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必须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法治是解决这些利益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社会关系更趋多样化、人民利益诉求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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