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党委领导班子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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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用权行为,预防领导班子成员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是指重要决策事项、重要项目安排、重要物资采购、重要工程项目招投标、重要人员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
第三条?建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按照职责范围明确记录的内容、情形及要求。
第四条?领导班子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违规插手重大事项,必须予以记录:
(一)对应由下级自主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违规直接代替其作出决定或者要求下级按照其意图作出决定的;
(二)在重大事项实施中,为他人打招呼、说情的;
(三)在重大事项实施中,安排他人与相关人员私下接触、会面的;
(四)违规了解重大事项中涉及保密内容的;
(五)违规索取重大事项中应当保密的资料的;
(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指定、打招呼、批条子授意、暗示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工作的;
(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变通为不招标或者实行邀请招标,通过假借标密工程、未经批准的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名义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违规改变投标条件和技术参数,增设限制条件,排除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入围、中标提供方便的;
(八)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指定工程建设物资生产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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