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 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2 年修订版)
1 .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 下同) 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 .时间
2022 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 12 月集中开展,12 月 31日 前完成。
3 .对象
成立 6 个月以上( 2022 年 6 月 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 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 评估 2022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 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 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 标所列情况的) 。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 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5 .步骤
5.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 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 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 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5.2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 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 “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 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 进行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
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 30% ;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 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 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 系统中记录。
——基层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 顿, 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 基层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地基层建设工作的重 要指标。
5.3团的领导机关和上级团委抽查评估
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和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结合年度 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 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 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6 .实施
6.1分级负责。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统筹本地区(系统)团支 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 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 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 “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6.2 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 年方 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 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 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 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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