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展现x工作风采,传递x好声音,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x系统好典型、好模范,调动x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对外宣传报道我局各项事业建设中的新动态、新亮点和新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备的信息撰写、编审、报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全面、准确宣传推介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新举措、新业绩,充分展示我县x事业发展的新业态、新形象,不断提升x美誉度和影响力,为x事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报道小组。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报道组,由x同志任组长。
   三、稿件报送
   坚持“重(份量重)、精(文字精炼)、好(质量好)、多(上稿量多)”的总体要求,以正面宣传为主,撰写的稿件,需围绕中心工作,既要重点宣传x系统在城市能级提升、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行业监管、城市和城镇建设、统筹城镇发展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也要大力宣传我局在模范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坚持正面宣传,在挖掘新亮点、树立新典型上下功夫,尽量多出新闻精品、多出好稿件。干部职工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注重挖掘每项工作的筹备、落实、结果、意义等方面的新闻写点,把开展的每项工作都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报道出去,确保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报送方向
   1.中央级:中央电视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新闻xx分》《焦点访谈》《东方时空》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等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及央级重要网站
   2.省部级:《中国建设报》、《x日报》、x人民广播电台、x电视台、省直重点新闻网站、省内其他重点新闻网站、“x宣传”官方微信、省x厅及x厅相关部门工作简报、网站、微信等。
   3.市厅级:x电视台、《x日报》“x发布”“x宣传”官方微信、微信、网站等。
   (二)报送要求
    要结合x工作亮点,找准宣传着眼点,确保信息准、数据真、内容新、文字精、报送快。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积极向各级媒体(网站)投稿,实现x信息采用多、转载多,大力宣传我县x事业,全力打造xx宣传品牌。
   (三)报送程序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稿件撰写者、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凡涉及重大信息或问题性信息的报送,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未经领导审核自行投稿,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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