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A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良好的营商环境,像阳光、水、空气和土壤,直接影响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全国各地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有效形成“办成事”的机制、“好办事”的环境。“政府服务不看人”“企业办事不求人”“干部无事不扰人”“社会舆论不揪人”的营商环境,才是“企业想要的样子”。优化营商环境,国家有要求,发展有需求,企业有期盼,既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面子工程”,要将其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进行到底。我们应突出“四性”、推动“四商”、实现“四不”目标,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最好“名片”、最强“磁场”和最关键一招。
刚才,**县长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详细部署,我都同意。下面,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突出制度刚性、推动政策尊商,让政府服务“不看人”。2023年1月31日,A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深层次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来看,一个城市营商环境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规则说了算,由市场说了算。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制度充分释放红利,同时要防止权力任性。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树立“政策为大”的理念,充分发挥政策“风向标”作用,制定出台的政策、法规、服务措施等要做到公开、透明,为企业形成可预期的政策、制度、法律环境,使其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取有关政策信息,从而有序地引导市场资源配置。要逐步取消带有“歧视性”“特殊性”“地域性”的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二是加强法治规范,营造依法办事环境。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相关市场主体权益,给予其更多投资兴业信心。执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歇业制度,慎用吊销营业执照、纳入“黑名单”等处罚手段,精心呵护企业成长。三是加强规则接轨,营造便利开放环境。提升营商环境相关制度的国际化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与国际经贸规则、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促进贸易投资预期稳、机会多、风险低、服务好,实现互联互通更加便利、贸易结算更加便利、投资合作更加便利、技术交流更加便利、人员往来更加便利。同时,在服务面向东盟开放开发上,要对标全国标杆城市,对标国际最高水准,向营商环境“升级版”“优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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