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X年工作总结和 202X 年工作要点
2021 年工作总结 2021 年,我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立法主导,稳步提升涉农工作法制水平 发挥主导作用,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涉农立法的根本指向,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有关部门、市县之间协同,在长江流域禁捕、洪泽湖保护、促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中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1.完成《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工作。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保护 xx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这一决策部署,年初,xx 三省一市人大商定开展协同立法。具体工作中,我委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调查研究,确保 x月底前完成既定任务。一是积极立项,加快进程。及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决定(草案)》起草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在确保核心条款、关键制度达成共识
的同时,结合 xx 实际,加入禁钓和交界区域共管机制等“个性化”条款。广泛征求省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 xx 个政府部门,海事、海警、长江航运公安等驻苏机构,xx 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及 xx 市人大农委的意见建议,并于 x 月中旬形成初稿。二是广泛调研,确保质量。赴 xx、xx 等地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多次与 xx、xx、xx 人大农委沟通协商草案具体内容,在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立法的探索过程中,充分体现 xx 协同立法“决策协同、文本协调、执法协力、监督协作”的鲜明特点。三是联合宣贯,统一实施。x 月 x 日,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在 xx 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四地人大共同出台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为实施长江大保护和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新的法制基础。
2.完成《xx 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初步审查工作。针对洪泽湖保护开展立法是回应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一项务实举措,也是加强洪泽湖保护修复、发挥洪泽湖综合功能的现实需要。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重要性。从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大江大河治理保护重要指示要求的高度,围绕洪泽湖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活动的法治化需要,切实加强条例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调查研究。二是深入调研,重点增强针对性。通过在淮安、宿迁等地开展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洪泽湖水域
面积萎缩、水体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产业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并反馈省水利厅,要求立法主体单位把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导向。三是主动介入,切实发挥主导性。积极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与论证工作,多次听取立法情况汇报,围绕洪泽湖保护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入湖河道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跨省联动协作机制等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的交流研讨,并征求 x 个拥有较大湖泊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划引领、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保障措施、打造特色等方面加强配合,共同把省洪泽湖保护条例修改完善好。目前,《条例(草案)》已通过一审。
3.做好《xx 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前期工作。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前,召开宣传贯彻座谈会,同时启动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高度重视,就立法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提出明确要求。我委围绕发挥条例的引领性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研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充分准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评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泛的立法调研,并赴外省学习考察。条例起草阶段,发函给xx 个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收集的 xxx 余条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二是提前介入,加强沟通。x 月中旬,召开座谈
会,听取立法前期准备情况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全过程沟通协调,督促做好调查研究、意见征集、草案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切实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三是坚持主导,合力推进。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借鉴兄弟省立法经验,明确条例草案框架结构与规范的主要内容,加快条例草案起草进程。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接待代表日活动和省人大农业农村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省人大代表和“三农”决策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开展条例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4.协助做好涉农法规清理、解释、审查等工作。做好全国人大有关畜牧法、种子法、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及时进行反馈。配合法工委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项清理工作,对省湖泊保护条例、省水文条例、省水库管理条例、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省渔业管理条例等 xx余件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做好省相关部门《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有关适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完成 x 件设区市涉农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工作。
5.做好涉农条例宣贯工作。分别于 x 月和 x 月,召开《xx 省农村水利条例》《xx 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贯彻实施座谈会。请省市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基层有关主体等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谈举措、谈想法。动员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条例学习宣传,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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