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量大,历来是我市火灾高发期。当前,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加之省内新冠疫情散发,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积极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清醒认识重大活动后事故反弹和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既要防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仓储基地等高风险场所“大火巨灾”,又要防止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区域及孤寡老人、残障人士、酗酒的鳏寡孤独人员等弱势群体“小火亡人”。要提请各地党委政府、推动各部门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开展精准化治理。
    二、深入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要深刻汲取“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要紧盯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养老、医疗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提请地方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拆除。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经营、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纠治。要针对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点、医院、养老机构封闭安全出口,以及封控小区楼栋“硬隔离”等突出风险,督促管理单位采取措施,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要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紧盯厂房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的惨痛事故教训。防范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抢工期、超量存储等忽视消防安全工作,违规操作和“人为”制造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当前我市存在的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管控力度,重点整治消防设施不满足当前使用性质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管理责任不落实、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章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从五方面入手,一是深入排查消防机构建立情况;二是深入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三是深入排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四是深入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五是深入排查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住宿与储存合用、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情况,确保逐项达标、逐项落实,坚决杜绝责任落实在文件、在会议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
    四、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要把握火灾发生的基本要素,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要重点针对养老机构、涉疫场所、粮食仓储等领域用火用电用气,特别是卧床吸烟、农村烧荒、建筑工地不安全用火等风险,靶向纠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降低起火风险。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要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集中居住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五、狠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长沙“9·16”电信大楼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稳步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按期达标。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要明确相关主管部门责任,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落实更换措施;对于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材料的,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消防配电未设置明显标识的,要在消防配电柜、配电箱上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完善建筑供电系统应急处置程序;对于建筑电缆井、管道井内封堵不严、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置防火门等的,要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的,要采取搬离、清理、拆除措施;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完善电动车室外集中充电设施;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程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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