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最近,省委办公厅发布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执行。
《措施》紧密贯彻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的实践经验,对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制定了明确的规定,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
在任职条件和资格方面,《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同时,针对不同层级和岗位,还对任职资格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适当放宽的情况。
《规定》明确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单位内部推荐、外部选拔方式进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专业机构遴选等方式确定人选。
在管理监督方面,《办法》规定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管理、考核评价、交流回避、退出等制度机制的明确要求,同时完善了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机制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约束机制。这些措施旨在提高领导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监督。
在激励保障方面,《办法》对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培养教育、后续职业发展、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也强调了给予表彰奖励和加强人文关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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