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硕鼠,古代诗歌?

说书说数,无时我数!

讲述着各种故事,不分时间我数!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三岁观如,莫我肯顾。

三岁的孩子看待事物的方式是纯真而天真的,他们不会被外界的偏见和成见所影响。然而,我却不愿意关注他们的观点和想法。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是将去乳,是比乐土;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欢乐团欢乐团,源自我所!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说罢说罢,无时我卖!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

三岁观如,莫我肯德。

三岁的孩子看待事物的方式是纯真而天真的,他们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是将去乳,是比乐国;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

欢乐国,欢乐国,愿得我直!

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说罢说罢,无时我妙!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

三岁贯如,莫我肯劳

三岁贯如,指的是一个孩子三岁的时候,已经能够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和知识。莫我肯劳,表示我不愿意劳动。

重新创作:

三岁贯如,我不愿意劳动。

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是将去乳,是比乐教;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

欢呼欢呼,谁知道用好!

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译文】:

蝼蛄啊,蝼蛄,

不要再吃我的禾黍。

为臣这么多年侍奉你,

却不肯给我一点照顾。

如今我发誓要离开你,

去寻找那快乐的疆土。

快乐的疆土啊,乐土,

那里才有我立身之处!

蝼蛄啊,蝼蛄,

不要再啃我的麦株。

为臣这么多年侍奉你,

却不肯给我一点照顾。

如今我发誓要离开你,

去寻找那快乐的国度。

快乐的国度啊,乐国,

那里有适合我的职务!

蝼蛄啊,蝼蛄,

不要再吃我的禾苗。

为臣这么多年侍奉你,

却不肯给我一点慰劳。

如今我发誓要离开你,

去寻找那快乐的城郊。

快乐的城郊啊,乐郊,

在那个地方,谁还在发出痛苦的呼喊声!

【注释】:

大田鼠,曾被误认为是田鼠。然而,田鼠并不吃粮食,而是不吃禾苗。古诗中有云:“无食是苗”。根据《神农本草经》等古籍记载,蝼蛄也被称为“硕鼠”。蝼蛄是一种直翅类昆虫,它在土壤中啮食植物的根部。夏天,它吃黍米和谷苗的根部;秋天,它吃麦苗的根部。正如诗中所描述的硕鼠“食黍”、“食麦”、“食苗”,它对农作物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无:勿,不要。

黍:这里指的是一种叫黍子的植物苗。黍子,又称黄米,是一种重要的谷类作物,被广泛种植和使用。

三岁,是一个表示时间的单位,通常用来表示一个人的年龄。在这个年龄阶段,孩子通常正在经历着快速的身体和认知发展。

然而,三岁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比喻,用来形容某个事物或者概念的存在时间已经很长。它不仅仅指的是具体的年龄,而是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经历。

在这个意义上,三岁可以用来形容一个项目、一个公司或者一个社会团体的存在时间。当一个项目或者公司已经存在了三岁之久时,它通常意味着它已经经历了一些起伏和挑战,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成就。

因此,三岁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一种象征,代表着时间的流逝和事物的成长。它提醒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成长,不断追求进步。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只有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和历练,才能变得更加坚强和成熟。

贯,古代指宦官侍奉君主,也可指长期为臣子服务。

对我毫不关心:即不愿意照顾我。关心、照顾,关照。

逝:通“逝”,表示离去、消逝。

去:离开。

女:同“汝”。

适:往。

欢乐之地:一个让人心情愉悦的地方。

因此,有人说:“在那个地方。”

所:地点,是人们居住和生活的场所。

处所,是人们安身立命之地,是人们寻求安全和舒适的地方。无论是家庭的温馨之所,还是工作的办公场所,都承载着人们的希望和梦想。在家中,人们可以放松身心,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在工作场所,人们可以发挥才华,追求事业的成功。

然而,处所不仅仅是物理空间,它也可以是心灵的栖息地。有时候,人们会寻找一片宁静的处所,远离喧嚣和压力,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平静和安宁。这个处所可以是大自然的怀抱,可以是书籍的世界,也可以是音乐的魔力。

无论是身体上的所,还是心灵上的所,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给予人们力量和支持,让人们感到安心和满足。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和呵护这些处所,让它们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港湾和避风港。

德:加恩,施惠。这句话意味着他不愿意对我施以恩惠。

国:域,即地方。

职位,或可视为价值的体现。

劳:慰劳。

之:其,表示疑问的语气。号:喊叫。

【赏析】:

传统上认为这首诗是对剥削者的讽刺,使用了赋的手法。然而,现在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这首诗反映了当时农民或奴隶受到压迫和剥削,纷纷逃亡,寻找自由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诗中的“三岁贯女”可以理解为古人所说的:“民去其君,必无三岁贯女之辞也。”(《续吕记》)诗中说“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莫我肯德”、“莫我肯劳”。显然,这几句的意思是说应该“顾”而没有顾,应该“劳”而没有劳。农民或奴隶反对剥削,是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要求的。诗中说“爱得我直”,王夫之解释为“职”,认为与“所”同义,确实是高见。但是,“职”之所以与“所”同义,是因为“职”有“职务”的意思,职务安排合适就叫“得其职”,也叫“得其所”。如果是农民或奴隶的话,也不会有这样的言辞。因此,我们认为:这首诗实际上与剥削无关,而是为臣子们将要离开不能重用人才的无道君主而唱的歌曲。就像宁戚离开卫国去投奔齐国,唱《硕鼠》来赞美齐桓(见《吕览●举难》《说苑●善说》),这是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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