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一个段子,“疫情三年,保安都以为自己是警察了,物业也觉得自己是事业单位了,村头的狗都以为自己是警犬了。”在抗疫防疫过程中,基层管理人员的权力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扩张,一些人简直可以随意限制人们的行动,动辄扣上破坏抗疫防疫的大帽子,动辄叫嚣格杀勿论,湖南浏阳某地干部甚至带着警察入室打人,引起了极大的不满。
十八大以来,我们一起强调从严治党,强调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效果非常显著,在相当程度上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风气。疫情发生以来,抗疫防疫,基层管理人员的责任重大。有责任,自然必须有相应的权力,权力的扩张说来也就理所当然。
问题在于必须规范,没有规范的权力是非常可怕的,且不要说基层管理人员会不会胡作非为,鱼肉百姓(应该不敢),没有规范的权力也会严重损害政府和法律的权威,进而破坏社会的稳定运行。举个例子说,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根据防疫的实际需要对特定区域和人群实施隔离管控措施,但现在很多地方基本上是由街道、居委会、社区甚至物业组织实施的,当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然也可以委托这些组织机构实施隔离管控,但显然必须有明确的授权。
现在很多地方的隔离管控看起来就是由街道、居委会、社区甚至物业组织实施的,通常就是一纸通知,或仅仅在微信群里简单地通知一声,根本就看不到相应的授权文件。如果没有正式的授权文件,即使有上级领导的口头通知,也可以被视为是非法的,一方面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位上级领导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人们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曲解了上级领导的意思或意图。
更为重要的是,社区,尤其是物业组织的人往往并不是公职人员,他们的法律和制度意识往往非常淡薄,同时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执行起来可能会很随意。举一个例子说,上级说可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去买菜购物什么的,但社区保安就是不允许,你告诉他说微信上说可以,他会对你说,那你从微信上出去,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不能高估了人性。有道是,阎王好找,小鬼难缠。社区,尤其是物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其实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底层,平时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太大尊重,没有什么存在感,如今抗疫防疫,难免“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如果没有严格的规范,难免滥用手中那点仅有的权力,有些人简直比市县领导还威风。
关键是,老百姓正是从他们那里感受和体验政府的领导的,他们滥用权力,胡作非为,老百姓只会把账算在政府的头上,进而严重损害政府的权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越是艰难的时期,越要彰显法律和制度的权威。在抗疫防疫过程中,规范基层管理人员的权力,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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