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身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贯彻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A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学习中纪委和省州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乡各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有关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协助周书记履行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主要领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当好表率,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总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我乡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防止和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自己始终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的个人情况,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未自身影响力和职权职务之便占用、索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财物,从未接受过监督对象有特殊目的的宴请,从未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未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未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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