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机关“以学促干”专题读书班上的党课辅导报告

在局机关“以学促干”专题读书班上的党课辅导报告(8565字)
同志们:
    A总书记强调:“干事担当,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担当作为问题伴随着领导与权力的存在而存在。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其在发展的四大历史时期始终不断推进干部担当作为,致力于与党内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斗争。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我党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也不断与时俱进,形成一条清晰的干部管理进程脉络,取得了丰硕成果。借此机会,我围绕“以学促干”专题,与同志们共同梳理建党百年来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在学习党史中感悟初心、勇担使命,以昂扬的姿态奋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十分重视纪律建设,进入党组织的干部多数都有很强的纪律性和约束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很少出现。只有极少部分同志带有非无产阶级意识,片面重视军事工作而忽略政治组织工作,以至于后期逐渐脱离群众与实践。对此,党中央在国内外革命局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兼顾党内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强无产阶级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内部残留着大量的以小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和地主阶级思想为典型代表的非无产阶级意识。周恩来同志指出:“非无产阶级意识是我们党内出现不正确思想的直接根源。”
    1924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中央执委会扩大会议通过《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提出在安源和北京两地开办党校。安源党校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所地方党校,虽成立时间较短,但也起到了培育人才,造就干部的作用。1925年10月,党中央第二次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宣传问题决议案》中将开办各地党校列为重要工作任务,并且提出要开办普通党校和高级党校两种形式的党校,如此双管齐下,达到教育党员干部的最佳效果。1933年3月,党中央在江西成立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历经革命战争的长期洗礼,共产主义学校始终跟随中央行动,最终在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后正式确立为中央党校。周恩来同志在这一时期还提出了“促进党员干部向职业化转变”的要求,在督促干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革命效力。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立了一整套由中央党校、高级党校、普通党校组成的党校教育体系,对于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保持我党先进性以及为战争创造稳固的后方条件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为推进干部管理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累了经验。
    (二)开启党内法规建设
    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为顺应革命形势变化和满足自身建设的需要,党中央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了不懈探索,开启了以党章为根本的法规制度建设新历程。
    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即《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具有“临时党章”的性质,它的颁布为后来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22年7月,中共二大正式颁布《中国共产党章程》,向全党昭示党的组织系统、原则和纪律,形成了立党、管党、治党的制度雏形,宣告我们党内的根本大法由此诞生。1923年7月,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等多部法规,对党中央领导机构的工作制度、职权分工、组织框架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丰富了党内法规内容。1925年1月,中共四大讨论通过《关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和《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使我党在解决教育、宣传、组织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时有法可依。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党内法规”这一概念,指明党中央需制定一种较为详细的党内法规,以此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1945年4月至6月,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不仅成为我党成熟的重要标志,也象征着我党党内法规建设开始逐渐步入正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中央从理论上认识到“党内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涵,并尝试在实践中建立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等,虽存在诸多问题,但在当时确实起到了规范行为、严明纪律的作用,对于防范和治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延安整风运动
    1935年至1948年是我党在陕北地区开展根据地建设的13年,这期间我党内部曾出现过“三股歪风”,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随着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大批新干部的加入,使得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成为必需。为此,党中央于1941年至1945年开展了大规模的整风运动,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整风运动分为整治普通干部和高级干部两个方面,对普通干部的整治主要是进行思想作风纠正,对高级干部的整治则是讨论党的政治路线。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目标一致,即消除党内残余的王明错误思潮,消灭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通过整顿“三风”来达到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目的,同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党的长久建设奠定基础。整风运动的步骤是以一带全,通过干部个人阅读学习中央文件,逐步在全党形成相对一致的思想认识,再进一步改进工作。为保证整风运动的系统有序开展以及得到中央的直接统一领导,我党于1941年8月出台《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设立中央政治局统筹管理整风运动相关事宜,毛泽东被任命为主任,任弼时为副主任。同年冬,林伯渠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任的身份到甘泉、鄜县等地实地调查整风情况,获得许多宝贵的第一手资料。1942年1月,张闻天率领调查团到陕北、晋西北等地考察,仅到1943年3月,所整理出的调查研究报告已经十分可观。
    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是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方向,使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从此在全党范围内深入人心。同时,它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达到了空前团结和统一,对破解错误思潮,推进干部思想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党致力于社会主义的巩固与建设,对党内风气和领导干部的管理较为松散,使得部分领导干部钻了空子,犯了错误。为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任务,我党开始采取更加正规有效的治理措施。
    (一)开展“三反”运动
    “三反”运动是我党在全国执政后打响的反贪污首战,虽运动开展时长不足一年,但成效显著,凭借开创反腐运动之先河的伟大尝试以及运动开展过程中的浩大声势,成为我国反腐运动史上的一座丰碑。
    1951年11月30日,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下命令:要求严重注意、揭发、惩处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同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两部文件,正式拉开“三反”运动帷幕。在随后的活动开展当中,大批群众积极响应,主动上报贪污人员,提交犯罪证据,其声势和效率深刻彰显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党中央加紧出台《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号召群众参与进来,加大检举揭发力度,至此,“三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高潮。据统计,仅“三反”运动开展期间就有10.8万余人接受调查。党中央的严厉处罚给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极大程度上打击了贪污腐败行为。之后,党中央借助“三反”运动的巨大影响力,顺势开展“四清”“五反”运动,在清除贪污腐败分子的同时,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廉洁、朴素、自律的工作作风得以形成。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反腐运动的开展,对严重犯罪分子依法进行打击,揭露出严重的贪污腐败案件,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党建环境,不仅在当时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今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的作风,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构建反腐制度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我国反腐制度建设的奠基期,党中央在积贫积弱的国内大背景下,为维护百姓利益,杜绝国家资源浪费,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包括**法规在内的反腐制度体系。
    这一时期我国反腐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本经济政治制度、纪检监察制度、刑事法律法规等。在经济上,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并存,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逐渐进入了纯公有制时代,由此便克服了资产阶级私有制下营私舞弊的弊端,有利于消除贪污腐败的物质基础,为管束干部腐败提供了制度前提。在政治上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充分保证民主,依靠人民力量实现国家权力体系的建设,对干部腐败行为的控制有着双重作用。
    党中央意识到,单方面的反腐不能从根源上杜绝腐败问题,要使干部时刻保持自律自觉,就必须设立监察部门,反腐的同时配合查腐、防腐,以达到从源头遏制干部贪污腐败行为的目的。1949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成立党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管理党内纪律相关事宜,这是我国纪律检查工作的良好开端,开创了我国纪律检查工作的先河。为更好地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党中央还制订了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文。195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反贪污条例,其中的十八项条例对贪污概念、处罚原则、刑法措施等惩治贪污腐败的基本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巩固“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果实。1954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具体指出犯官僚主义错误的表现情形、认定依据、处罚规定,既为对犯官僚主义错误干部的处理提供了法纪依据,又从客观上遏制了官僚主义的蔓延和滋长。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原则作了全面规定,提倡用社会平等来对抗个人特权、用集体主义代替个人主义、用无产阶级思想同资产阶级思想进行斗争、用劳动观念同剥削观念作斗争,贯彻社会主义原则,它对预防和治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后,我国还先后设立了国家检察机关、政府检察机关,这些机关都为党内治理提供了坚实保障,一系列治理措施的层层落实,使我党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能力及党内廉政建设有了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迅速起步,国内经济背景实现了极大程度的改变。对外开放带来的贸易往来和思想汇集在短时间内迅速冲击国内社会思潮与意识形态,部分领导干部被利益的“糖衣炮弹”腐化,逐渐产生个人私欲膨胀的错误观念。面对新的国情和时代背景,党中央当即决定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坚决打击贪污腐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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