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周年专项行动的通知》(xx人社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5月—6月期间,xx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带领劳动监察股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部分部门、企业、项目施工现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主要做法
(一)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一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条例》规定,开展《条例》专题培训考试,确保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通过在场镇、广场等人流密集地方,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学条例、用条例”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深入辖区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条例》宣讲活动,就如何落实《条例》进行宣传指导,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维权告示等保障措施,以及违反《条例》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让《条例》宣传深入工地“最后一公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制度落实、监管。一是推进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应纳尽纳。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处置欠薪预警信息,迅速消除欠薪隐患。二是运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全面推动保障支付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三)畅通维权渠道。一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实行首问负责制。三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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