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同时,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也越来越壮大。如何提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发挥其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当前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
分析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提升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质量的思路举措,提高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水平,从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一)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运用信息化的水平较高。新就业群体是在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条件下催生出来的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群体,其与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作场景联系紧密。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线上”接单、“线下”派单,工作在“云”上、奔波在“路”上,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这是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区别于传统领域流动党员一个较为突出的特征。
(二)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来源广泛、就业方式灵活。无论是快递行业、外卖行业还是网约车司机行业,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来源都非常广泛。同时,党员的流动性更强、工作稳定性更弱,不同于传统雇佣模式的就业形态,大多采取非固定工时、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自由度大、个人自主性高、无固定劳动场所、无稳定雇佣关系等,就业形式更为灵活。
(三)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经受党内政治生活历练较少。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总体年轻化,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历练,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有待加强。有的党员甚至成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不自觉提高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进行党员的思想交流学习,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缺少政治的坚定性,缺乏党性意识。
(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围绕维护好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越来越全面而细致,但同时大多数平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往往将劳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导致了新就业群体雇佣关系去雇主化、劳动关系松散,给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带来困难,这其中也包括了对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合理权益的保障。
二、加强研判,切实重视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进一步深化,对照***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信息难收集、党员意识弱、作用发挥少。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流动性强、分散性广、可控性弱、活动范围大,客观导致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人数难摸查、教育管理难度大。有的党员存在“人在组织关系不在、人不在组织关系在”的情况;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导致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有的流动党员对所在党组织工作不闻不问,没有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党建活动难统筹、人员难协调、缺乏吸引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生活、工作时段不同,人员较为分散,其特殊的工作特点难以适用传统党建模式。例如,有的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够灵活,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缺乏吸引力;有的党组织没有考虑流动党员的客观实际情况和需要,开展组织生活方式较为单一,没有针对流动党员的年龄层次、文化结构、职业特点、行业习惯等差异性区别,开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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