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XX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企业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测评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年度考核程序
    严格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填写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区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区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XX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对象本人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XX省委、XX市委和XX区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等的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推进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等。
    四、不同情况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一)考核对象:区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
    (二)2022年度内提任、交流任职的人员,按考核年度内最新任职的职务参加年度考核。在现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2022年6月30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三)挂职锻炼、借调或外出参加专项工作的人员,外出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借调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将其计入考核基数。外出工作时间不足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因工伤或产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以确定为称职等次。休哺乳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该考核年度可计算为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且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在其本人的《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栏说明情况并归入其干部人事档案。
    (五)受处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关于受**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执行。被诫勉谈话、问责、点名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方法步骤
    (一)考核测评准备
1.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总结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一般不超过3000字。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的学习、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简明扼要,整理形成条目式的述职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述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按照A4纸的规格印制成册,在民主测评会上进行书面述职,其中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进行简要口头述职,选人用人工作写入班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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