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牢牢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水利实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一、持续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
    (一)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1.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农村居民饮水状况开展动态监测,重点做好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状况排查,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清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底线。
    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确保不落一户一人。到2024年底,力争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3%。
    3.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建立县级专业化管护平台,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水费收缴,推进标准化管理。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到2024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自检,加强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
    (二)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4.实施水利人才帮扶。发挥挂职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做好重点帮扶地区期满挂职干部轮换工作,开展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大基层水利干部培训力度,因地制宜推广“订单式”水利人才培养模式,针对脱贫地区等重点区域组织专题帮扶培训班。
    5.实施水利技术帮扶。充分发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支撑保障作用,多渠道支持研究解决脱贫地区水利科技问题。加强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通过水利技术示范项目支持在重庆地区继续实施山地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技术示范项目;围绕新疆、西藏地区重点技术需求,支持召开新疆数字孪生水利技术(产品)推介会、西藏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介会。
    6.实施水利劳务帮扶。在重点水利工程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河湖管护、水土流失治理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更多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就业收入。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河湖管护就业岗位中优先吸纳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
    7.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巩固拓展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加大移民脱贫人口跟踪监测帮扶力度,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特色产业,完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库移民人居环境。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总结评估工作。
    二、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水利任务
    (一)强化农村防洪能力建设
    8.完善防洪工程布局。以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性灾害为重点,以流域为单元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功能建设,开工建设惠及脱贫地区的柳江洋溪等控制性枢纽,加快建设华阳河、康山等蓄滞洪区。
    9.实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抓好水毁设施修复重建,推进骨干河道治理及堤防达标建设,开展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312座大中型和290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
    10.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推进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推进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小流域“四预”能力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二)完善农村抗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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