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评论:+网络时代人格权司法保护要加固“防火墙”

两会评论: 网络时代人格权司法保护要加固“防火墙”
2023-03-11

    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不约而同都关注了网络时代人格权保护问题,尤其是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名誉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当下,人格权保护问题变得重要且迫切,与网络时代的社会交往方式有直接关系。
    每年最高法、最高检的“两会”工作报告都是一窥我国司法状况的最好机会。今年两会恰逢换届,两高工作报告不仅总结了刚刚过去的一年,还晒出了过去5年的成绩单。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不约而同都关注了网络时代人格权保护问题,尤其是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名誉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过去五年,人民法院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包括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扫码点餐侵犯个人信息、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新型涉及人格权案件。报告点名了网络暴力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权案。
    最高检工作报告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万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9109件。报告还点名了杭州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岳某网络上散布前女友不雅照案等涉名誉权刑事案件。
    当下,人格权保护问题变得重要且迫切,与网络时代的社会交往方式有直接关系。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做了界定,包括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自古就有,在生活节奏慢的农耕时代,侵犯人格权的现象发生在圈子很小的熟人社会,影响有限,解决起来也较为简单。在纸媒和电视时代,虽然信息传播速度快,但专业媒体是主要信息传播渠道,能够一定程度过滤、净化虚假信息。随着网络时代来临,一切都变了。信息碎片化、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每个人都是信息源、传播主体、评论主体,没有专业媒体的质量把控,难免真假消息满天飞。网络时代最容易受到侵害的人格权是名誉权、隐私权和与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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