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构建农房改善后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探索构建农房改善后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我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配套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探索加强城乡融合地带党建有效路径,对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集中居住区等强化分类指导”等意见,为新时期做好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指明了方向。基于上述背景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紧扣自身职能,以**镇**为改革切入点,就我区如何探索构建农房改善后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长效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社区的现状以及在宜居宜业方面的实践
    **新型农村社区位于**镇东南部,南邻**,北靠**,东临**,西接**,建有农房231套(其中已入住171户、正在装修30套),常住人口310人。社区所在村集体拥有耕地6980亩,其中流转给向日葵故事景区1385亩、流转给中国电力投资盐城分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1108亩,剩余4487亩土地已全部流转给大户经营。近年来,社区围绕宜居宜业这一目标,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力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89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4万元,被评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一是培育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收入。依托**镇国家级绿色食品基地和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乡镇等地方优势,发挥农产品、水产品等特色品牌效应,积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种植、芡实种植、稻虾共养等高效生态农业。目前,社区共有家庭农场14户,其中从事稻麦轮作的8户,户均经营规模约450亩、年收入约15-20万元;从事芡实种植6户,户均种植面积约200亩、年收入约40万。同时,还有8户农民从事小规模水产养殖,户均年收入20-30万元;有8户在外村流转土地种藕,经营规模为100-200亩,户均年收入20-30万元。此外,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包,年均增收约1.2万元。
    二是创新务工服务,增强就业能力。由村集体注册成立社区公益性劳务公司,对接周边景区、园区用工需求,统一派遣用工、结算费用,并为社区农民购买劳动用工意外保险(人均500元左右),解决用工单位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目前,社区68岁以下男劳动力97人,常年在景区、园区从事绿化、管护、采摘等工作,日工资150元左右,年务工收入3.5万元左右;68岁以上男劳动力48人,主要在景区做临时工,日工资90元左右;65岁以下女劳动力126人,常年在景区从事绿化保洁等工作,月工资2300元左右;部分65岁以上女劳动力,主要在景区做临时工,日工资80元左右。
    三是推动农旅融合,拓宽增收渠道。由**镇投资1000余万元新建向日葵旅游专线,打通淮金公路、**和向日葵农旅融合产业园区,使**成为景区主入口,将游客引流到社区。村集体动员农户盘活闲置农房,开办民宿、农家乐、土特产零售店等服务产业,在社区周边布局采摘园、垂钓中心等休闲业态,目前已开办民宿1家、农家乐3家、土特产零售店2家,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创业农民收入可观。此外,村集体正在积极与携程等平台接洽,力争以专业化运作提升服务产业质效。
    四是完善基础配套,优化居住环境。社区内配套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分类设施,污水接管率100%,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中心、卫生室、村民活动广场、生态停车场、农机具停放场、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应俱全,自来水、电力、通讯、燃气、亮化等基础设施均按标准建设到位。在此基础上,社区正在建设公共菜地,计划每户分配半分地,配备完善的浇灌设施,打造精品便利菜园。同时,还留有专门的场所,免费提供给村民办红白喜事,尽最大程度为村民提供便利,减少生活开支。
    五是壮大集体经济,反哺民生保障。村集体将白马湖退圩还湖清淤弃土区和滩涂整理后形成400亩土地,连同180亩水面,全部出租给向日葵故事景区,用于种植向日葵、油菜及其他经济和观赏作物等,加上门面房、旧小学等房屋出租费用,年经济收入近9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在缴纳社区农业灌溉排涝电费后,为社区农民承担30%的自来水费,以降低生活成本。此外,还为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安康保险”,在节假日期间走访慰问低收入群体,并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提供社区保洁等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提升特殊群体的幸福感。
    二、当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亟待破解的问题
    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长效机制,是我区做好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的迫切需要。通过对**等已入住的农村社区调研发现,在推动农房改善后新型农村社区宜居宜业方面还存在三类突出问题,且在全区面上具有普遍性。
一是社区治理服务水平难以满足需求。一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大多涉及两个以上村庄的村民混住,却没有统一的公共服务供给以及公共事务协调机制,存在同一社区内的居民归属不同村管理、到各自村办事的现象,这既浪费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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