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这意味着党中央将进一步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实现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预期目标。数据要素是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协同发展衍生的核心资源,应重点围绕市场规范化、区域协同化、产业赋能化、技术突破化等改革举措,逐步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有效发挥其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引作用。
1.全面厘清数据要素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价值逻辑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这意味着数据要素在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为凸显。
数据要素通过产业链供应链赋能传统生产要素的方式,为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动力。在数字经济时代,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动态适配,从本质上要求以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为代表的传统生产要素,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传导方式,不断提升其数据要素的利用水平,从而呈现数据要素向传统生产要素不断渗透的发展态势。相关数据表明,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要素投入每增加1%,产出就增加约3%;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数据要素投入每增加1%,产出就增加约1.57%。数据要素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传导方式,呈现低投入、高产出的主要特征,充分证明其是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前提。
数据要素通过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方式,创造了新质生产力。在参与国内经济循环方面,数据要素通过提高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信息对称性方式,提升了国内经济循环在总量、结构、质量、制度等方面的适配性,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等趋于“最优解”;在参与国际经济循环方面,数据要素在我国制度型开放的更高水平上,通过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的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自由流动,不仅能够提高全球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效率,而且实现了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分工定位的最优化,从而创造了新质生产力。总体来看,数据要素通过产业链供应链赋能和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对我国促进区域、产业、技术等政策协同发力,准确把握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利用效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正确方向至关重要。
2.切实优化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利用效能的制度安排
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背景下,数据要素作为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协同发展衍生的核心资源,应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更高水平上,发挥其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导向作用,从而实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预期目标。
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利用效能,制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任务时间表与行动路线图。无论是2029年完成《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还是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双重压力。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利用效能,制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安排,是一项涉及区域协同、产业调整、技术攻关、制度优化的重大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协调不同部门和区域之间的关系。我国应在国家层面建立高水平的长效沟通协调机制,据此形成区域、产业、技术、制度等层面的改革清单、任务清单、时间表与行动路线图。
遵循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原则。即在不产生新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前提下,对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利用效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实施一揽子改革举措。重点是正确处理好以下六项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国内经济循环与国际经济循环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战略布局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不同区域及城乡产业分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功能性产业政策与选择性产业政策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好数据要素在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分配关系。
坚持差异化推进策略。在区域层面,适当优先将数据要素资源向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资源枯竭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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