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开展今年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有效衔接县委综合考核,切实增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现就开展好我县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强基固本政治责任,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牵引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加自觉,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更加明显。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全覆盖要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县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25年3月初完成。其他单位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25年3月中旬前完成。
    (一)县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对象为各乡镇党委、*管理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教体工委、县公安局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两新”党工委、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二)县直属机关工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对象为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县委“两新”党工委组织直管“两新”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行业(综合)党委组织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三)县委教体工委、县卫健委组织开展教育、卫生系统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
    (四)乡镇党委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城市社区党工委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业园区党工委组织开展所属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含园区机关党支部)。
    乡镇党委书记、各领域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其他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组织工作会议部署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紧扣全省、全市、全县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设置5个一级指标,细化15个二级指标,全部量化赋分,另设加分、扣分项。考核内容主要是: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各级党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办好利民惠民实事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在维护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等中心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整体效能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情况。紧扣2025年全省、全市、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机关、国有企业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对机关侧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打造模范机关和“模范党支部”(“四强”党支部)情况。对中小学校侧重考核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打造党建品牌,推进党建工作“五大融合”情况。对国有企业侧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夯实国企党建基层基础重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国企党建示范攻坚暨“一企一品”建设行动计划情况。对公立医院侧重考核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两个议事规则”以及“七个全覆盖”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侧重考核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深化党建带工建,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情况。
    4.开展基层党建“*领题”行动,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谋划、部署推动基层党建“*领题”行动,特别是领题攻薄促弱和提质增效类项目的完成情况;紧盯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上一级党组织书记点出的问题,推进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基层党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情况;督促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和结果运用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平时了解(40分)+巡查调研(30分)+现场会议测评(30分)”,形成述职评议考核最终得分。对县委直接组织开展述职评议的乡镇党委、各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考核方法如下,各地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1.突出平时了解。结合日常掌握和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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