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
杨福忠(作者系河北省委党校教授)
2021-09-24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决定法治文化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层因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探索创新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内在地包含着行为准则性的要求,对人们行为的选择具有指引和评价作用。国家根据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社会秩序有效维护的需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并要求人们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活动予以践行。人们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各环节中,围绕核心价值观如何弘扬、践行和维护等问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行动策略,是一种法治文化现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形式。一是转化。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转化就是立法机关利用法律法规的价值导向功能,通过法定程序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二是践行。转化的目的是为了在实践中付诸行动。践行是对包括公权力机关、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提出来的要求。A总书记强调:“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ituxiezuo.com/19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