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城市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总体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持续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两山”转化通道持续拓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为美丽城市建设纵深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二氧化碳减排增汇行动。
1.构建低碳发展战略格局。全面推动“一谷一区一岛一港”建设,形成全市低碳发展战略格局。持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编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有序推动碳达峰。
2.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在确保能源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加快推进国家级先进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核电机组建设。打造海上风电示范区,支持**、**、**、**、**等区市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建设**等半岛海域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光伏电站,重点在**、**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在福山、**、**等区市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
3.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以煤电、水泥、化工、轮胎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四减四增”行动计划,加速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培育信息技术、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引进技术和人才团队。
4.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淘汰更新老旧车船,按照省下达任务目标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市区新增公交车全部采购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新增邮政快递、通勤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新能源车更新。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年底,全市充电桩达到25000台。发展大宗货物集输港口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到2025年年底,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5.加强低碳建筑示范。推广“零碳”建筑,实施低碳示范区、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深度融合。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光伏屋顶和冷屋顶技术。
6.大力发展蓝色海洋碳汇。分步实施、快速推进,探索海洋牧场、海水养殖生态增汇模式,构建蓝碳经济创新发展体系。加强海洋碳汇基础研究、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估,以海草、柽柳等为重点,开展典型滨海湿地蓝碳本底调查工作,探索建立蓝碳数据库。争取与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共建“*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建立*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基地。发挥**蓝碳资源禀赋,以牡蛎、扇贝、海带等贝藻类固碳养殖为主,发展以固碳减排、绿色发展为目标的新型海洋牧场,探索发展海上“渔光互补”“风光渔互补”等现代模式,拓展碳汇渔业发展空间。
(二)美丽空间守护优化行动。
7.落实空间管理任务。细化县域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区域特殊名录管理。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做好“三线一单”实施、跟踪评估、更新调整、信息共享等落地应用。
8.维护生态安全屏障。筑牢以**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公园、**湾为核心,以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主要区域的鲁东地区战略性生态屏障。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
9.加强城市生态治理。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推进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系统建设。利用城乡废弃地、闲置地块、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到2025年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以雕塑、植物设计、指示路牌、建筑风格与外墙景观、绿化模式等为重点,实施一批城市更新工程。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
10.推进农业农村生态发展。提升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防护,在适宜地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推广合理的间作套作体系。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明确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改造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等村庄类型,根据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分类整治、建设,实行动态评估、优化调整机制。推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
11.提升森林系统质量。重点针对现有宜林荒山荒滩、疏林地和困难造林地造林开展科学绿化行动。加强中幼林抚育,围绕低质低效林、残次林、退化防护林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12.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建设,以陆地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为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程。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为重点,实施海湾、森林和农田等重要区域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工程。
13.实施矿山修复治理。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治理,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矿山修复治理模式。
(四)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14.深化水环境治理。实施全域治污战略,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实施陆海统筹分单元管控,推动实现重点流域、重点海湾2025年年底水质目标。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以涉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河流为重点,选取重点河流,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2023年年底前,完成清洋河“南阳实践”实施工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累计治理率达到55%以上。
15.优化水资源利用。统筹推进海水、再生水、矿井排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梯级、安全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海上调水”工程,支持**、**、**、**等区市建设海水淡化基地,积极开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市创建,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75亿立方米以上,全市海水淡化日产规模突破30万吨,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
16.强化水生态保护。在重要河流干流、支流两岸划定缓冲带,提高主要水体自净能力,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强化岸线管控,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打造“小流域+”生态治理新模式。营造多样性亲水空间,推进城市建成区有条件的地下河道恢复原貌,到2025年年底,建成1-2条地下河道恢复试点。提高城市河道景观,同步建设绿道、亲水平台、休闲娱乐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宜居宜业的复合型滨水空间,改善城市风貌。
17.建设美丽河湖。依托河湖自然资源禀赋,打造各美其美、亲水富民的美丽河湖。结合地域、河(湖)情、文化等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分批推进实施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年底,基本实现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全覆盖。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
(五)海洋生态保护治理行动。
18.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保护修复。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争创国家公园。科学布局藻类、贝类生态养殖,整体推进海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开展河口海湾生态保护行动、生态岸线修复行动、“仙境海岸”养护行动,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生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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