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三同步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汇编

同步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汇编
(5篇)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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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力我局追赶超越,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为目标,以依法办理为基础,以舆论引导为关键,以社会面管控为保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提高开放信息化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社会沟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局工作新局面。

第二条 司法行政系统要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理念和思维方式,在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中,特别是作出重要决策、制定政策文件、提出改革措施、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时,必须统筹业务工作和宣传與论工作,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做好“三同步”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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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做好“三同步”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局党组对统筹和落实“三同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对可能引发社会與论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区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坚持遵循工作规律。司法行政系统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特点和传播格局新变化,把司法行政的依法、有序和新闻传播的时效、生动结合来,把握好时、效、度,努力实现活力与秩序相统一。

坚持统筹协调配合。局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媒体资源,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系统内部的工作协调和衔接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形成落实“三同步”的工作合力。

坚持高效公开透明。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权利或利益的事项,应当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对社会关注的司法行政活动,应当依法公开过程和结果;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以听证、协商等方式吸收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创新传播手段和表达方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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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司法行政干警要按照 “谁决策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高效有序做好工作。相关事项、案件承办单位是與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会同本单位宣传等部门做好與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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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司法行政干警在做好“三同步”工作中,应当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内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局党组在作出重要决策、制定政策文件、出台改革举措,对重点敏感人采取法律措施等之前,必须按照“先评估、后启动”的要求,对可能出现的與论炒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妥善把握相关工作的启动时机和推进节奏,防止敏感、热点问题关联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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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于重要事项、重大敏感事件,司法行政系统相关部门应当在科学评估與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进程和舆情发展变化,实时调整完善,做到依法办理与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无鏠衔接、同步同调。

第八条 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认真落实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要决策事项或政策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査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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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综合分析相关事项、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同步制定與论引导方案,密切监测网上舆情。针对公众可能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说什么、怎么说、谁来说、何时说”的要求,组织专家解读或评论文章,适时释放,掌握與论引导权。对相关事项、案件办理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或多个法律程序的,应当针对各个阶段或环节可能出现的與情,分别制定與论引导方案。

第十条 对相关事项、案件可能引发的网上舆情和网下事态进行研判,报请区委政法委协调,会同公安等部门共同制定社会面管控方案,明确管控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人稳控、重点场所布控、现场处置、应急措施、网上甄别、落地查处等工作措施,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社会面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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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解读、谁引导”的要求,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要准确研判把握公众心理,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持续、动态、准确发布后续情况及善后处置工作进展;对涉及司法行政负面信息,涉事单位应当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及时主动应对处置;对涉及律师等重点敏感人的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輿论引导工作。在案件办理每一环节、每一阶段启动前,应当事先将启动时间、與论引导安排等向上级有关部门区政法委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应当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與情预警系统和危机应急预案,依托大情报、大数据平台加强实时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重大敏感與情,研判舆情影响和走势,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重要决策、改革举措、重大敏感案事件,在研究、出台和办理阶段,应当全程开展专项监测;对涉及敏感节点、敏感时段、敏感人的與情,应当提前部署跟踪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重要與情,特别是可能引发炒作的,应当主动向有关部门核实,随时研判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区委政法委、宣传、网信等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增强引导與论的意识,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策划,做好宣传解读。要注意梳理社会上对司法行政的错误看法、误解和偏见,有针对性地设置话题,组织专家释法说理和当事人现身说法,营造良好輿论生态。

第十四条 依靠传统媒体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司法新媒体账号建设和规范运用,借助新媒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鼓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设自媒体帐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與论引导作用。局系统各单位要注重培养使用司法职业新媒体人,努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会打硬仗的新媒体工作团队。

第十五条 高度重视“三同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充实懂业务、懂宣传、懂网络的干部,配齐配强與情应对处置工作专门力量,明确本单位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第十六条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涉及本单位的與情信息报送上级机关和区委政法委。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构建统一协调、立体宣传、有效管控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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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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