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加强门诊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医疗保障应急救治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对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能力,以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医疗保障、应急救治等各项措施,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保障医院职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门诊楼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门诊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个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按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制。
    2.严格规范,处置有力。按照“建章科学化、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办事程序化、监督过程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反应迅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涉及医院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保证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处置果断有力。
    4.坚持平时工作和应急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要将事前预警与事后应急结合好,按照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将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经常性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四)预案适用范围
    1.突发事件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门诊突发事件是指门诊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影响或可能影响门诊正常诊疗秩序,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突然出现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主要包括昏厥、休克、猝死、严重输液反应等。
    (2)突发门诊运行保障事件。主要包括停电、停水、火警、电梯运行、网络故障等意外。
    (3)突发医疗投诉、纠纷事件。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在门诊就诊期间,因医疗争议在院内突然实施的影响医疗秩序、危及人身安全以及可能造成公私财物损坏行为的事件。主要包括对医务人员进行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损害医院财物等行为。
    2.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门诊整体公共安全、环境稳定和诊疗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医院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门诊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环境稳定和诊疗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医院多个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门诊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环境稳定和诊疗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本部门及医院个别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门诊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环境稳定和诊疗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只需要调度本部门或医院个别部门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二、医院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
    2.做好日常安全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3.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履行各自职责,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
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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