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教育教学文章经常强调要“尊重学生个性”“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天性、人性和个性”,但文章并未对怎么“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天性、人性和个性”进行深入具体地阐述。
窃以为,泛泛而谈“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天性、人性和个性”,有时会误人子弟。
天性也罢,人性也罢,或多或少说的是学生天生的、本来的性情或品质,个性更多是后天养成。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可能经常看到:有的学生沉默寡言,有的学生吱吱喳喳个不停,有的学生胆小怕事,有的学生却胆大妄为,有的学生积极主动,有的学生不踢几脚不行动,有的学生礼貌讲规则,有的学生任性不讲理,有的学生合群,有的学生独来独往……面对这样个性鲜明、且为数众多的学生,如果泛泛地谈尊重学生的天性、人性和个性,对沉默寡言的学生不引导其开口表达,对吱吱喳喳个不停的学生不引导其学会适时守住嘴巴,对胆小怕事的学生不鼓励其主动行动,对胆大妄为的学生不压制其行为,对不踢几脚不行动有学生不施以督促,对任性不讲理的学生不限制教育;对独来独往的学生不引导其融入群体,这和放任自流、放羊教育有何区别?
学生是需要尊重,但尊重的应该是学生的人格,把学生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来对待,以平等的态度对之,是应该的。但如具体到人性、个性,就应从教育的角度客观地对待,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引导的要引导,该约束的要约束。
对于人性,孔子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如果不进行自我修为,就会招致灾祸,说明人性是有缺点的,需要不断进行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孟子主张“人之初,性本善”,故“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如果不教育、教育不好,人的性情就会变迁。荀子主张性本恶,所以有《劝学》篇:学不可以已,否则“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可以说,不管主张性本善还是性恶,都强调后天的教育、引导、约束。
因此,对教师而言,泛泛地谈尊重学生的天性、人性和个性,是远远不够的。尊重学生,尊重的是学生的人格,而不是泛化的“天性、人性和个性”。更应该重视教而化之、教而育之:教之以知识,化之为合乎社会规则的人;教之以技能,育之为能服务社会、国家、家庭之才。这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ituxiezuo.com/2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