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汇编(45篇)
目录
1.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
2.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XX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3
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监理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16
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19
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5
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7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0
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4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7
1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40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42
1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46
1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48
1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2
1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56
1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62
1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66
1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69
2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2
2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5
2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8
2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2
2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6
2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9
2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94
2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97
2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1
2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105
3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8
3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1
3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4
3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117
3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9
3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21
3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123
3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125
38.关于2023年度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133
39.关于2023年建筑工程第一季度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39
40.关于2023年建筑工地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 142
41.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45
42.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49
43.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52
44.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56
45.关于2023年一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60
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13号)要求,近期,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检查政府网站312个,占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总数的100%。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省政府部门网站51个,市政府部门网站190个,总体合格率100%。本季度共收到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73条,涉及10个地区和18个省政府部门,有关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认真核实、处理,按期办结率为100%。
共检查政务新媒体2712个,其中,省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96个,市(州)政府及其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724个,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012个,乡镇、街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780个,占全省在国家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总数的100%,总体合格率90.8%。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平台作用不断显现。一是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准确。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围绕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六新产业”、加快建设“四新设施”等方面,及时组织发布重要政策、工作举措、取得成效等信息,打造整体联动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为助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扎实推进,“吉林省畜牧业局”网开设“金融和科技‘两翼’”专题,以视频、图表等形式,集中发布金融、科技支牧的有关政策。各地医保局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参保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注意事项等信息。二是办事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吉事办”移动端新增法律服务专区及省直公积金预约功能,可提供在线预约服务。三是网络互动渠道更加畅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调查征集栏目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等多种方式接收网民提交的信息。“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第一季度开展调查征集6次,每次征集活动结束后均发布意见反馈情况。“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重新设计规划意见征集栏目,将征集信息的公告、正文及解读、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进行页面整合,方便公众阅读。“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等50个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28个省政府部门网站实现对简单常见咨询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积极探索应用创新,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一是完善全省统一用户中心功能。目前,松原、延边、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区域内的县(区)长信箱已完成对接。用户登录后可“一站式”查看相关留言及答复情况。二是持续推进政策直达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政策直达机制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政策直达平台服务水平,一季度,共发布核心条款75条,点击量93万人次,共收到留言55条,部分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作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重要参考。三是探索政策服务新形式。长春市聚焦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过程中难点问题,搭建“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推进惠企惠民政策“一站”汇聚、“一键”匹配、“一网”通办,着力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
三、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仍有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表述错误。个别政府网站已发布的信息存在格式不正确、内容空白等情况。
(二)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个别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类栏目与解读类栏目更新频率低,并且未做到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个别政务新媒体仍存在长期不更新情况。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
(三)运行维护工作不规范。部分网站存在页面标签不规范、网站标识不完整或错误等问题。个别网站对互动栏目整合不到位,存在多个互动留言入口。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不规范、未按流程注销。
(四)办事服务栏目建设标准不高。个别网站“政务服务”栏目名称不规范。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在未与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各地分厅主管单位沟通的情况下,调整接入网上办事大厅的应用系统,导致原入口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影响群众办事。
四、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规范准确。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主动、及时公开政策措施。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府网站互动类栏目信息内容的审核,进一步提高留言回复质量。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端在线办事体验,推进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加强对办事指南要素的审查,做好应用系统调整的应急预案,确保内容准确、服务不间断。
(三)完善标准规范,做好精细化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要分类明确,及时调整归并,细化内容保障机制,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或更新不及时问题。动态监测网站外链,确保准确、合规。进一步优化网站页面布局,规范添加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等内容。做好所辖各类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域名使用情况的梳理和报备。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流程。
(四)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提高用户使用便利度。各地区要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完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进一步细化数据的地区层级规范,做好各类政府网站数据汇聚工作。要全面做好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IPv6运行情况监测,提升二、三级链接访问支持率,确保应用持续稳定运行。
(五)不断聚焦用户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鼓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结合实际,聚焦用户需求,围绕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在线办事等方面不断推出形式新、体验好的内容和产品,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用性。重点探索加强政策直达推送、政策兑现等创新应用,不断开展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办等智能化应用。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要按时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检查实现全覆盖、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相关检查情况请于6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网信办通报及第三方监测系统,对照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印发的《2021年市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一季度检查,本季度重点检查了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严重表述错误、死链、外部链接、敏感词、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政府网站部门单位60个(其中县直单位48个,乡镇12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有融媒体中心37个,市监局25个,教育局19个,浪拔湖镇18个。
全县共有政务新媒体13个,包括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视频号,所有新媒体均按照要求发布信息。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严重错误表述。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城投公司、县畜牧水产中心、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经开区、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市监局、市生环局XX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烟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XX洲镇、麻河口镇、华阁镇、浪拔湖镇、三仙湖镇、中鱼口镇、乌嘴乡等相关单位存在用词严重表述错误共202处。
(二)内容上传不规范。多数乡镇、县直单位在本单位机构栏目上传信息时存在文不对题的现象,例在规划计划栏目中上传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在政策文件栏目中上传了工作报告信息。部分信息上传时因操作员不严谨携带敏感链接,如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三仙湖镇等相关单位上传信息存在18处外部链接(问题已整改)。
(三)栏目更新不及时。规划计划栏目,相关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助力稳增长栏目,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助力调结构栏目,相关单位:县市监局;助力防止风险栏目,相关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栏目,相关单位:县科工局;政策解读栏目,相关单位:县民政局;机构设置栏目,相关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县长信箱回复不及时。存在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情况,导致信件办结时间拖延,相关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拆迁中心、XX洲镇;咨询类信件未能在24小时内快速回复,相关单位:人社局、交运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政治建设摆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特别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转载力度,提升传播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政府网站所属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执行,坚持“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时,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推动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下发各单位的监测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如有操作层面的问题或疑问,要加强对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要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抓好自查整改。
XX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XX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5日,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有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2302个,比去年同期减少2887个,检查发现问题账号35个,合格率达98.48%。
(一)持续深化协同联动机制。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调整,各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权威信息,群众了解信息渠道更为通达;持续深化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在全国“两会”、省“两会”期间,全省政务新媒体积极协同发布、转载相关内容。
(二)聚焦中心强化政民互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关注,加强政民互动,做好对社会公众政策解读。湖州市依托政务新媒体开设政务公开“政在问”栏目,聚焦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出“局长和你一起拼经济”系列内容,围绕群众关注的中考报考政策专题解读,实时在线观看量达35万余人。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提质发展。在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评价体系优化调整,突出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原创率等要求,引导政务新媒体创作更多优质内容,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传播力。
二、存在问题
(一)账号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新媒体账号进行迁移或注销后,未及时在相应管理平台更新账号信息。
(二)审核机制不完善。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流于形式,造成发布内容出现漏字或错别字。
(三)政民互动不通畅。个别单位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内容缺乏互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发布关,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和本单位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历史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提高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二)严把选题关,加强舆论引导。各政务新媒体在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宣传策划,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宣传工作计划,避免盲目蹭热点。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社会公众关心热议的话题要积极开展引导、疏通,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良性发展。
(三)加强原创性,提升宣传效果。政务新媒体应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原创性,结合地区特点、账号属性,创作推出多样化产品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积极开设各具特色的系列栏目。
对本次通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省政府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监理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监理从业行为,落实监理主体责任,提升监理履职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一季度监理项目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3年一季度,共检查监理项目47项,涉及监理企业33家,责令整改项目4个,移交查处项目1个。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监理项目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执业行为不断规范,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持续向好,综合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1.人员到岗考勤未严格执行。少数监理项目人员实名登记考勤管理落实不到位,实名登记考勤滞后,考勤频次不足。个别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
2.监理主体责任未强化落实。部分项目未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规定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存在巡视检查频次不足、范围不全面深入等问题。部分项目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开展网上核对,未现场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抽查比对。少数项目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缺失,旁站等重要环节管理浮于表面,扬尘防治失管失控。
3.监理台账资料未规范完善。部分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不完善,人员进退场计划缺失。部分项目旁站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记录内容通用格式化,相关资料记录相互矛盾。少数项目未按规定全员配备监理记录,上传影像资料偏少,不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检查处理
1.通报表扬。根据检查结果,决定给予张地2020-C23地块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1#-6#楼、地下车库及人防项目等6个项目监理单位及总监全市通报表扬(项目名单见附件1),记录其良好行为并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低频次检查,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2.通报警示。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发电主厂房(扩建)、主控楼、循环水泵房工程项目,总监房茂玲未到岗履职,决定给予该项目监理单位及总监全市通报警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约谈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纳入重点监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步工作
各监理企业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问题根本,强短板、补弱项、促提升,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紧抓压力传导,强化人员岗位责任落实,不断规范人员从业行为,持续提升履职水平。聚焦“零事故”目标行动,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压紧压实施工主体责任,从严从紧抓牢质量安全环保,主动履行监理上报责任,全力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城管局,市工程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3月16日-22日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城南新区抽查10个项目,五县(市)抽查10个项目,同时抽查了2个市级市政项目。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质量行为、工程管理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执法建议书1份。
(二)现场抽取原材料152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117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电工套管8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防水卷材6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PP-R管材2组、建筑排水用PVC-U管材1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砖和砌块18组,其中16组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合格率88.9%;现场抽测结构混凝土强度70个构件,其中58个构件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82.9%;抽测楼板厚度26个,其中20个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合格率76.9%;现场抽测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21个,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能认真履行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质量标化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手册贯彻不到位。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责,监理单位部分项目人员与任命文件不符、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3.部分项目进场钢筋联合验收记录无建设单位签字,个别项目设计单位变更未经总监审批。
4.个别项目基槽、基础、主体验收记录无验收结论和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5.个别项目地下室防水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监理单位已对该检验批验收认可。
6.个别项目桩基分包单位资质未报审。
7.个别项目基础分部未组织验收,已进行主体施工。
(二)工程管理资料方面
1.部分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缺少专项实施细则。
2.部分项目未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3.部分项目未提供植筋记录、植筋拉拔试验报告、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报告、天然地基动力触探报告、预制管桩抗弯试验、预拌混凝土出厂自检报告、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的工艺试验,技术交底等资料,钢筋机械连接工艺试验缺少最大总伸长率,混凝土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未提供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原材料检验指标有缺项或缺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原材料出场合格证不符合规范要求,标养试块留置组数以及标养试块的养护龄期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机械连接无扭矩检查记录、加工检查记录,钢筋电渣压力焊无外观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无二维码,个别项目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配合比未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个别项目检验批检查数量不符合要求,检验批填写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
4.部分项目无监理单位巡视检查记录或平行检验记录,未提供旁站记录或旁站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
5.部分项目未提供监理单位对混凝土的养护巡视记录。
6.个别项目未提供外墙保温样板验收记录。
(三)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观感较差,存在疏松、麻面、夹渣、露筋、漏浆、胀模、烂根、接茬不平等现象,现浇板有开裂现象,构造柱、过梁混凝土有开裂、露筋、浇筑不密实现象,楼梯施工缝有夹渣、开裂、平整度差等现象。
2.个别项目地下室后浇带模板未设置独立支撑体系且混凝土未浇筑支撑已擅自拆除,后浇带长期外露未按施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3.部分项目混凝土缺陷修补无修复方案,无修复记录及验收记录。
4.卫生间现浇板标高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
5.部分项目填充砌体抗裂网为非热镀锌且铺设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楼梯间及公共走道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采用抗震网。
6.部分项目填充砌体马牙槎留置错误、墙体拉结筋设置和数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填塞不密实,部分砌体墙体材料混砌,门窗洞口门窗框固定处未采用混凝土砌块,个别项目丁字墙砌筑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配电箱洞口大于30cm未设置过梁。
7.部分项目梁板及剪力墙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钢筋搭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箍筋弯钩及平直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钢筋位移严重,个别项目构造柱钢筋 设计4Φ10而实际施工为3Φ10且箍筋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8.屋面烟道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砌筑材料,屋面排气道做法不符合图集要求。
9.个别项目楼梯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项目楼梯滑移支座混凝土开裂严重,滑移平台与梯段未采取分离措施。
三、处理意见
(一)对国建·翰林广场G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张群、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徐威、监理单位亳州市华恒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阮传涛;阜南农村商业银行总部金融大厦项目建设单位阜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及项目负责人马建驰、施工单位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南晶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王伟、监理单位安徽省科达集团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杨飞进行通报表扬。
(二)对混凝土强度抽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无二维码及混凝土标养试块标养龄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各责任主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处理结果报检查组。
(三)对已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太和县万象一号院项目,由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检查组;对要求停工的临泉县云顶天境项目,由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整改结果报检查组。
(四)对存在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
1.珑樾府项目建设单位阜阳善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袁涛、施工单位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梁英权、监理单位连云港淮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卞保平。
2.瑞湖壹号湖邸二期项目建设单位阜阳瑞湖置业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韩海红、施工单位安徽中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郭传迅、监理单位合肥工大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李强。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情况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书面上报市检查组。
2.各责任主体要认真梳理研究此次通报的质量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举一反三,全面检视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不足,找准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质量管理标准化、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为抓手,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问题排查和监督执法,创新监管手段,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XX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交安〔2023〕4号),市交通运输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并结合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一月一普查”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4个受监在建项目,检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1条(其中质量隐患4条、安全隐患5条、其他行为2条);检查情况结合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一月一普查”通报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方面。个别桥梁施工项目中存在搭板浇筑后养护不到位,造成表面裂缝;防护栏基础钢筋绑扎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提及改造项目施工人行道内回填材料部分粒径偏大;道路通行后存在部分板块啃边掉棱等问题。
(二)安全方面。(1)安全警示方面:部分道路施工过程中存在检查井未进行覆盖并采取安全警示措施;施工路段沿线警示标志设置偏少等问题。(2)安全防护方面:个别桥梁临时施工便道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涵洞顶路面未施工,道路临时通车未采取防护措施。(3)临时安全交通组织:个别已通车项目路面保洁不到位。
(三)内业资料方面。部分项目内业资料不完善,内业资料未与现场施工同步,未能提供今年以来的施工自检资料及相关试验检测报告;未做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经费使用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务必加强汛前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作,要狠抓薄弱环节,注意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天气、特种作业、驻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加强特种作业、驻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责任落实,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三)各项目业主务必注重合同履约管理,督促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按照项目业主批复的相关人员切实在岗履职责,对未在岗人员按合同要求处理。
(四)项目业主单位针对本月检查通报的问题及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限期逐一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XX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国气象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气象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运行政府网站数量为32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填报运行政务新媒体69个,本季度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结果均合格。对照有关检查指标,全面检查了单项否决及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功能设计等事项,同时有针对性开展了互动回应、信息编辑错情等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总体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运维质量进一步提升,但存在部分网站合格但扣分较多,个别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更新不达标、互动回应不规范等问题。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全国通报了检查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媒体平台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和自查自纠,高质量做好所属媒体平台内容安全防护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工作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主题宣传工作。开设“两会”专题,提供逐日气象专项服务,及时组织各级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载全国“两会”重大信息,扩大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全面做好重大专题宣传工作。开设“聚焦2023年‘质量提升年’行动”“万象‘耕’新 气象部门全力保障春季农业生产”“2023年世界气象日”“ 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克勒希?乔鲍访问中国气象局”“ 新春走基层”“加强新时代气象部门廉洁文化建设”等专题的宣传内容,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质量效益。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一过程一策”要求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科普联动工作,有针对性加强灾害性天气科普解读力度,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四是认真组织全国气象政府网站做好政府网站年报发布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在中国气象网开设专栏集中发布。五是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本季度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及时妥当办理网民留言问题共计8条,按期办结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包括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内的各类气象媒体阵地管理,纳入重点工作范畴,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了监督管理力度。下一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将会同预报司、机关党委(巡视办)等有关单位,依托宣传科普中心(报社)、信息中心等国家级业务单位,持续加强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所属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助力气象高质量发展。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监管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组织对全区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59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6.86%。其中,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中,“自治区教育厅”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等网站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哈密市人民政府”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中,“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乌恰县人民政府”网、“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总体评分较为靠前。
组织对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30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7.55%。其中,“新疆粮食”(微信)、“伊犁政府网”(微信)、“和田政务在线”(微信)、“新疆市场监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较好。
一季度,各地各单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及时组织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形成权威政府信息传播矩阵效应,全力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塔城地区行政公署、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等6个地(州、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9个自治区部门参与转载率较高。“克州政府网”(微信)、“和田政务在线”(微信)、“新疆医疗保障”(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主账号积极转载相关信息。
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充分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0个地(州、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发布的政策解读形式新颖、内容生动,政策传播效果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方面。部分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内容更新落实不到位,存在栏目空白、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内容质量方面。一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质量薄弱,存在政策解读质量差、办事指南不规范、栏目建设不完善、网站标识不完整等问题。部分政府网站内容表述不规范、严重错敏问题时有发生。
(三)互动回应方面。部分网站存在留言渠道不畅通、留言办结不及时、留言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四)信息备案方面。部分单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未做好信息备案、审核等工作,存在组织单位、网站名称、网站类型填报不准确等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履行开设、变更、注销报备程序,存在报备情况不准确、不规范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政策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围绕重要政策措施和重点数据,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实用性。
(四)规范域名管理。全面开展域名规范性自查整改,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摸底梳理,清理注销不符合规范的域名和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2023年6月5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部署要求,自觉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严防风险与优化服务并重,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与监管力度,总体保持高效稳定运行,为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3月底,全省纳入备案管理的政府网站891家、总体合格率为98.66%,政务新媒体账号9663个、总体合格率为97.72%。其中,7个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成绩较为突出,11个市和40个省直的部门网站合格率达100%,2022年全省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按时发布率达100%;各市政务新媒体平均合格率97.73%,各县(市、区)平均合格率97.23%,各省直部门平均合格率97.52%。一季度,共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451条,全省按时办结率达100%,总体答复质量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规范。有些网站暗链、外链较多;部分网站存在空白栏目或更新不及时;个别网站下线栏目未及时清理。有些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维护工作力度不够;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无法使用等。
(二)部分开设单位发布审核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不严,信息内容存在表述错误,甚至反复出现。有的市直部门网站存在发稿日期错误。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出现未经审核信息上网现象。
(三)有的主管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答复内容质量较差,存在语法、字词错误或答非所问现象。有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互动体验较差。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不规范,存在信息报送系统填报错误、账号名称变更后未及时备案、账号注销后未及时下线关停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审核把关。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筑牢信息发布审核安全防线。要建立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压实监管责任,抓好整改提升。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有关机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编辑人员培训,着力打牢工作基础。要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对照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常态化检查,持续抓好改进提升。
(三)积极探索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探索丰富政策解读内涵和表现形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新开办实用性强的专题栏目和小应用。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的优点和受众特点,做好政声传递,鼓励原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新媒体,扩大正能量传播影响,切实发挥连心桥的作用。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420个。其中,省直部门及其内设、下属机构政府网站48个,市级政府网站 255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7个。本次对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3个,总体合格率为99.3%。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1548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开设主体分,省直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190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733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625个。本次对全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内容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5个,总体合格率为99.7%。
(三)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
2023年1月1日—3月27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187条。已办结151条,经审查,其中不属实的留言39条,问题属实的留言146条,正在办理中2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有待提高。省水利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晋中市12345政府热线网站存在互动回应差问题。吕梁市教育局、晋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存在动态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问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信息发布超前。
(二)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加强。“XX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抖音、“XX网警”抖音、“XX吕梁交警”今日头条、“反诈进行时”抖音存在内容不更新问题。“XX高速交警太旧平定大队”微博已经注销但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里变更状态。“太原交警微服务”微信长期不更新并且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工作。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事关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护,提升处置能力,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不出现网络安全事故。全面强化内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发现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底线问题。
(二)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维护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的数据,切实保障所有备案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重视省政府办公厅日常下发的整改通知和季度通报,按照要求认真整改,不断开展自查回头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市、各部门要立行整改,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并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整改情况以及第一季度自查情况通过“13710督办系统”进行反馈。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7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是否落实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履职情况,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抽查工地建筑用砂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为4个检查组,从市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选检查项目,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个在建项目,合计20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1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4份,其中施工单位2份,监理单位2份。
三、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项目的总监及监理人员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总监未参加主体结构分部验收会议;现场未能提供工程材料进场报审表;监理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或回复资料管理混乱等。
(二)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标养室设立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或试块管理不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未及时重新送审。
特此通报。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检查,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第一季度,全市49家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100%,93.8%的网站得分在80分以上。1个网站得分低于80分。我市政府网站在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中全部合格。
第一季度抽查46个政府网站互动回应情况,1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有42家,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有4家,无超期答复网站。
第一季度全市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转办的网民留言20条,相关地区和部门均按要求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100%。
第一季度,全市纳入政府网站普查范围的35个部门和10个县(市、区)及市直属园区共依托南通市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对外开放数据1070项。
第一季度,“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着眼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积极打造《海安2023年20件民生实事》专题。“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整合汇编了多个部门近期出台的助企惠企政策要点,帮助企业更加高效便捷获取政策信息。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服务事项维护不及时、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政府部门建设的业务系统、办事平台未使用“gov.cn”域名访问;个别单位未明晰政府网站和业务系统、办事平台的区别,业务系统和办事平台存在新闻动态等栏目;个别部门网站未落实日常巡检机制,网站“长者版”疏于监管,存在链接不可用等问题。
二、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系统110个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94.5%。我市政务新媒体在第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中全部合格。
第一季度,我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主动利用政务新媒体持续宣传全国“两会”相关要闻,及时做好上级要求的重要信息转载工作。其中,“南通民政”“南通市政园林”“南通城管发布”“南通审计”“南通12345”“南通应急管理”“如皋e政”“如皋教育发布”“崇川政府网”“通州政府网”等10个微信订阅号和“启东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新浪微博重大信息转载率100%。
第一季度,“南通市场监管”微信订阅号开设“3·15在行动”专栏,连续7期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展现消费维权成果,总阅读量达30383人次;贴近民生需求策划“3·15你送我检”互动栏目,参与互动5471人次。“南通交通运输执法”微信服务号新增自测平台供考生进行考前仿真模拟练习,服务考生1000余人。“南通水利”微信订阅号聚焦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重要节点,累计发布文章11篇,多角度展示节水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节水、爱水、护水良好氛围。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部分账号仍然存在互动回应差、内容表述错误、功能无法使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14个账号全国“两会”期间重大信息转载数为“0”;1个账号未按要求标注文章供稿、审核、发布人等信息;2个单位未提交1~2月政务新媒体月度情况汇总表,2个未提交1~3月政务新媒体月度情况汇总表。
三、第一季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季度,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了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查、组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建设。海安市、海门区、通州区“智能问答平台”建设推进有序;如皋市、通州区“政策解读”比较充分;启东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落实较好。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智能问答功能不完备、规范性文件库建设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推进不快、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提升等问题。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我中心于2月下旬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7日,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50个、专栏4个、政务新媒体271个。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的检查标准,第一季度共检查政府网站和专栏54个,合格54个,合格率100%;共检查政务新媒体271个,合格267个,合格率98.5%。
1月份以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中我市共收到网民找错留言2条,受理单位对网民的找错留言办理及时、答复准确。
二、存在问题
第一季度检查,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检查的54个政府网站和专栏中,总计发现124个栏目更新不及时。其中有7家网站的栏目更新不及时数量超过了5个。
(二)在检查的271个政务新媒体中,共有4个政务新媒体因缺有效互动渠道菜单功能或7天内无更新被单项否决,不合格。
(三)1月份以来,通过日常监测54家政府网站和专栏,共发现错敏信息268条;监测271家政务新媒体,共发现错敏信息112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第一季度检查报告已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对照整改。
(二)望各单位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同时注意查收网站和新媒体交流QQQ中发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单项否决。
(三)请各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工作,保持政务新媒体每7天内要有更新,同时注意检查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菜单是否能正常访问,避免被单项否决。
(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单位举一反三,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日常自查整改。
XX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对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本次检查,政府网站合格率100%。其中,顺庆区、高坪区、营山县网站运行质量较高。
依据单项否决、发布解读、互动交流、工作保障指标对38个市级部门(单位)网站频道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其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动态要闻类栏目,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类栏目运维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220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发现XX市顺庆区行政审批局微信订阅号、投资仪陇微信订阅号、阆中公安抖音短视频等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XX文旅抖音号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视频制作、高标准完成信息发布更新,运行质量较高。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网站公开的概况信息不准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或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如“顺庆概况”栏目;部分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存在信息发布审查、日常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市林业局;个别网站发布的信息中仍然包含链接到商业网站、非法网站的暗链外链,存在信息上网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单位办理互动交流网民留言不及时,存在信件回复不主动的问题,如市金融工作局。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落实信息转发不到位,如微高坪、云上南部、西充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务微信,高坪播报、微西充等政务微博。集约部署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后,已有159个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账号纳入政务新媒体智能集约管理系统,但政务新媒体与网站之间稿件共享共用率、通过系统发布新媒体信息频率偏低。
(三)政策文件发布不规范。部分单位政策文件类栏目长期不更新,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未按《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要求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如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XX经济开发区。
三、下步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运维保障综合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梳理网站栏目清单,明确各栏目功能定位,强化栏目内容建设保障,做好栏目规划和内容更新,确保政府网站规范运行。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网排查,要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打造易用、高效的政府网站。推动政府网站信息转型,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类信息发布力度,打造“惠企便民”服务型政府网站。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积极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做好国省市推荐信息的转发。政务新媒体智能集约管理系统已完成部署并接入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账号,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系统,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与政府网站稿件共享共用、信息同源。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四川省《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对标谋划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建设。
(四)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中的问题,强化责任,切实有效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级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综保区管委办公室,南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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