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
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县纪委监委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教育监督、深化派驻改革、狠抓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形成制度体系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学习贯彻上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持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拥戴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学思践悟,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推动精准监督、全方位监督方面走出新路径,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执行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为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等重大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上半年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次、组织集中学习3次、确定自学题目10个。
(二)坚决履行纪委监委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06人(次),受理问题线索123件,立案47件,给予**政务处分41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第十四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县整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县纪委监委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第十四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环保督查相关问题线索的统计汇总数据18次,向**县委办报送相关数据24次。
(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制定《2023年度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践行第一种形态实施谈话纪实管理的通知》,发放了2023年度谈话纪实簿67册。通过“掌上廉政通”手机软件完成政治生态测评4次。持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半年共受理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5人(次),发放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提醒函5份。更新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8份,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918份。受理“***民心网”群众反映问题8件,现已全部协调解决。
(四)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顽症。通过转发上级纪律要求、发布电视台公告、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间段,进行“四风”预警。上半年共转发上级纪委相关纪律要求2次、发布电视公告1次、开展专项检查2次,促进了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件,诫勉谈话1人。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为持续加强派驻机构组织领导,2023年4月,从班子成员分工上狠抓落实,实行常委(委员)协管、副书记分管、书记统管的领导分工模式。配齐配强派驻机构人员,2023年4月从机关调整至派驻市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员2名,5月新调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3名。为强化沟通协作,夯实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在每个驻在单位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
(六)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印发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坚持以解决腐败存量问题为目标,持续以高压态势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上半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2件,给予**政务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按照省纪委监委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上半年共受理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群众来电来访7件(次),其中反映涉及民生类案件4件,反应企业服务类案件1件,反映机关干部作风类案件2件,现已全部办结。
(七)完善巡察工作格局。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启动以来,对县公安局、住建局、医保局等7家市直党组织和及**镇所辖18个行政村和光义社区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发现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25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市委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2条。按照***市委巡察办统一安排部署,确定了“立足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和后半篇文章”和“提高对村和社区巡察工作质量”2个调研课题。为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巡察整改督查的实施方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靠。
(八)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大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完善廉政文化主题公园“清风园”建设,新建**县廉政教育基地,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接受更直观的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下发《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违纪案件的通报》典型案例通报1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健全“三不”机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印发《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全覆盖常态化讲规学法活动方案》(穆发〔2023〕4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各单位各部门国家公职人员开展讲规学法活动。修改完善《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实施意见》(穆纪发〔2023〕2号)文件,将“以案三促”工作引向深入,全县监督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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