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防火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机构、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医疗机构、集贸市场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医疗机构、集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及排查场所
专项整治工作从10月10日起至10月16日结束,实行单位自检自查、各大队全面排查的方式开展。排查场所:医疗机构、集贸市场以全市重点单位为主。
三、检查重点
(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是否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员工是否具备“四个能力”;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微型消防站是否符合建站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人数是否满足要求,能否正确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记录。
(二)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要求;顶棚、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部位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是否存在由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制成的草坪、挂花、假树等人工绿植。
(三)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是否存在改变原有使用性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等违法行为;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因疫情锁闭的疏散门和安全出口,遇特殊情况是否能够立即开启;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于需要做安全防护的个别窗口可以采取紧急状况下能够迅速开启的防护措施,并应加强日常管理)。
(四)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好用;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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