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意识不够强。解放思想、创新思想的步子还不大。在深化社会治理方面,围绕“*”体系,创新形成的举措少,对基层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不能通过“末端发力”,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
2、系统思维存在一定欠缺。不能更好地立足全局、着眼大局来系统谋划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比如,政法工作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局不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不多。
3、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欠缺。针对部分信访积案特别是“钉子案、骨头案”,盯紧靠上抓化解、破难题的力度不大,案件没有彻底解决。
4、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举措不多。带领政法单位服务市场主体的措施办法不充分,为企业保驾护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机制不健全。
5、抓工作不够精准细致。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中,重点人员还存在漏管失控的问题,反映出在精细化管控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6、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欠缺。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到位,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还不到位,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突出。
7、理论阐释和宣讲不到位。对A法治思想,结合临清实际开展的系统阐释还不够,不能将理论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
8、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对群众通过*、“一站式”矛调中心、网格化平台等渠道反映的诉求,解决不到位,特别是对一些多次反映的诉求,带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的措施不实不细。
9、在传导工作执行力上有差距。对照“*”的工作标准,对基层同志们的要求还不够高、不够严、不够细,在基层执行落实过程中出现走样、跑偏等问题。
10、工作标杆还不高。对表对标先进的举措还不实。学习先进地区的社会治理、社会稳定、法治建设的做法还比较少,结合*实际拓展的思路办法不多。
11、抓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在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能力提升上,下得功夫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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