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组织程序、持续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办会质量效率、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制定xx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xx局机关会议管理主要包括省厅级(含xx局、总队)会议、全局性工作会议和xx局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条xx局机关会议由办公室统筹、相关科(室)具体承办。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部xx局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六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从紧控制、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时间,严禁超规格、超预算办会,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凡是能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召开会议;凡是能够合并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单独召开会议部署。
第五条省厅级会议组织要求:
(一)xx部、xx局、省xx总队召开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承办科(室)。
(二)涉及多个会议套开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共同负责并明确责任人做好沟通对接。
(三)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局召开的、需要xx局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报xx局主官指定参加领导、人员范围和承办科(室)。
(四)应急管理部、xx局、应急管理厅、省xx总队、应急管理局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需xx局召开续会的,续会会务组织、材料起草等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五)xx局本级会议承办业务科(室)要提前2个工作日逐级审批召开会议,审批同意后向办公室和信息通信科进行报备,并做好会务组织、材料起草等工作。
第六条全局性工作会议组织要求:
(一)全局性工作会议主要指xx局党委(扩大)会议、全员岗位大练兵动员部署会、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等以xx局名义召开的、对xx局全局性工作进行部署的会议。
(二)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确定承办科(室)。涉及多个会议套开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共同负责,做好沟通对接。
(三)需要xx局主要领导参加的,由承办科(室)提前请示,根据领导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做好会务及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第七条xx局专项工作会议组织要求:
(一)xx局专项工作会议主要指xx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xx局党委会、xx局行政办公会、xx局视频调度会等会议。
(二)xx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由xx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通知和会务工作。中心组学习会参会人员为xx局党委委员,根据需要可吸收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三)xx局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xx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党委秘书负责通知和会务工作。党委会参会人员为xx局党委委员。议题提交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相关大队级单位主要领导在审议该议题时可列席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范围。
(四)xx局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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