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5篇)
    篇1
    一直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的问题,如果我们仔细回顾、梳理,就可以发现总书记曾在不同时间、多个场合对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指示要求。2018年3月8日,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总书记的谆谆教导,为我们匡正政绩观、校正施政坐标,更好地履职尽责、行使权力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
    追求政绩是为官为政者的内在要求,而政绩观就是党员干部对追求何种政绩、如何追求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态度,它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可以说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追求政绩,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经验交流,也是领导干部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大量事实说明,领导干部政绩观的正确与否,无论是对事业的发展还是对个人的成长都是至关重要的,更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形象。因此,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学习、思想、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谈谈我对政绩观的认识和理解,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着标志。在2018年的新年贺词中,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又鲜明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就要求我们时刻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尽心尽力为人民办好事,坚持不懈为人民解难题。这样的政绩才会经得起时间沉淀和历史检验,才会让老百姓在心中永铸丰碑。因此,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是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政绩观。
    二、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坚定立场的表现,又是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在革命年代,我们党强调,党的建设的核心是要制定和贯彻执行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我们烟草人更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对党的各项建设的统领作用,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在促进财政增收、稳定社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依法控烟履约等方面积极践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与担当。
    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
    我上面提到的“功成不必在我”这句话,其实总书记在多个会议、多个场合都强调过。早在主政浙江时,总书记发表在《之江新语》专栏中就有一篇《要敢于做铺垫之事》的文章,开篇道:“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总书记也曾指出,“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历史告诉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便能实现的,党和人民的事业也绝不是一朝一夕,几年几十年的事情,而是千秋万代的事业,需要长期延续,要有耐心耐力、持久发力。这就需要一批又一批、一届又一届领导干部连续奋斗、长期作战,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功成不必在我”,就是提醒和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戚戚于惊天政绩,不耿耿于留下声名,做到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为工作和事业尽心尽力做出最大贡献。虽然工作和事业可能在任职时、任期内未能实现,但只要“功成有我”便能心安理得或心满意足。这应是领导干部的崇高境界,干事创业的初心所在,也是其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
    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始终做到真抓实干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正如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刚刚说的“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求我们领导干部既要锤炼“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懈进取,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建功立业。
    “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真抓实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事业干出成效的重要保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突出“真抓实干”四个字。唯有持之以恒在思想上求突破,在境界上求提升,在能力上求锤炼,不断提高敢担当、善担当、能担当的勇气和能力,坚持真抓实干、干出实效,从小事做起、把大事做成,才能有扎扎实实、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的政绩。
    今年可以说是我们烟厂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即将落成的现代化卷烟工厂承载着我们未来的期待和希望,也给我们带来全新的课题和挑战。如何把目标变为指标,把蓝图变为现实,关键就得依靠我们真抓实干。为此,我们要不断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新常态,积极做好两线作战生产组织工作,在保证新厂设备顺利安装调试的同时,确保老厂生产稳定有序,把握机遇、看准时机,以“一日不为、三日不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谋事创业热情,汇聚全厂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烟的蓬勃发展铸造更加强大的发展引擎。
    
    篇2
    政绩,是党政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任期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创政绩、出政绩,是干部从政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党组织和干部群众评价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干部知识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等素质的综合反映。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于如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认为,必须坚持走化之路,完善“三个机制”。
    一、完善选拔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选人用人导向确立好。完善选拔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就是要把好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准一个干部,就等于树立起一面旗帜,就会对广大干部起到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用错一个干部,就等于发出了一个错误信号,就会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把那些具有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想发展、干事业、创政绩、做贡献上来;真正选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做到谁最胜任工作就选谁,谁干成事业就重用谁。对那些甘于奉献、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和重用;对那些虽有良好发展愿望但没有掌握科学方法的,要热情地予以帮助,正确地加以引导,让想干事的人干成事;对成绩平平,无所作为的人要及时加以调整;对为快出政绩而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搞短期行为,搞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人坚决予以惩处。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认为是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发展证明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已经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坚决撤下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大胆工作,干事创业,形成勤政为民、踏实苦干、真抓实干的浓厚风气,使更多的人创出更好的政绩。
    2、完善考评体系,把干部工作实绩评估好。长期以来,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现象,即在考评的体制上重上级领导的印象,轻群众的满意率;在考评的指标上重经济增长,轻社会人文发展;在考评的内容上重“显”绩的考评,轻“潜”绩和“隐”绩的考评。出现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好的科学的考评体系,因此,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组织必须加快建设客观公正透明的政绩考评体系,重点在指标上、方法上、参与主体上进行完善。一要集思广益,完善考核指标。考核是指挥棒,考核指标是指挥棒的方向。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应先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多数干部群众认可的方能成为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既要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又要防止考核指标设计过细过繁,群众难以考评的现象发生;既要突出反映经济增长和效益的考核,又要防止不适当地突出数字指标,片面追求gdp,单纯注重数字增长等偏向;既要考核有形的“显”绩,又要考核无形的“潜”绩。如当前考核应降低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体现发展过程的指标和微观指标,增加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指标的权重。二要分类指导,改进考核方法。要统筹运用传统的目标管理法、关键事件法、立体评议法、综合考核法,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和任务,突出不同的指标,采取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考核。根据不同方面的政绩可采取定量、定性、评估、监测、民意调查等不同的方法进行考核。如四川省在全国率先运用“党政领导干部测数量线型考评分析方法”,对厅级干部进行测评的做法值得借鉴,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通过建立指标体系,采集测评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数理分析办法来测评干部,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感情化的因素,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的考评结果。三要拓宽渠道,扩大群众参与面。当前在政绩评价时,要着重解决党组织与群众评价不一致的问题。要切实改变少数领导干部经常不正确地充当下级政绩评判主体的现象,重要的是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形式。要提高参与政绩考核评价者的代表性,既要有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又要有各方面的群众代表;要拓宽考核的渠道,既要有集中评议,又要有个别交谈;既要有集中性的考核考察,又要注重平时情况的了解。同时,要探索建立干部政绩公示、公议、公众评价体系,广开渠道,让更多的群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运用现代网络建立干部政绩民情反馈体系,提高政绩评价的广泛性、准确性、科学性。
    3、推进化进程,把改革举措落实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要推进化进程,以此来促进干部管理方式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主转变,保证领导职位和领导人才的配置效率,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中央文件和省委的五个制度出台后,常山县作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化进程,力求在完善选人用人的化程度上有所突破。一是注重干部初始提名的化改革。一方面规范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的正职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提任和交流的人选实行由全委会成员初始提名,根据全委会成员的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其他县管领导干部初始提名的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提高初始提名的准确性,从而使各个层次干部初始提名环节实行化。二是注重对“三民”工作的规范操作。扩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考核中评议、测评、推荐(简称“三民”)参加对象的界定,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代表、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使“三民”工作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和合理性,真正把干部“好”与“坏”的评判权和“升”与“降”的裁判权交给群众,使“三民”工作更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三是注重选拔方式的创新。在开展公选领导干部工作的同时,探索运用民推竞选、公推直选的方式选拔乡镇、部门正职,扩大党内和人民,使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拥有更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二、完善决策机制,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在法律框架内实行决策。透析安徽的王怀忠腐败案、江苏的铁本事件等案例,其“形象工程”能够上马建设,值得深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没有做到依法决策,在落实工作时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有的抓工作“错位”,习惯把本级领导机关看作是法规制度的决策层而非执行层,热衷于离开法规制度另搞新口号、新规定;有的抓工作“越位”,往往超越职权职责,干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有的抓工作“缺位”,该管的事不去管或管不好。错位、越位、缺位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工作落实、损害干部队伍建设。为此,我认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首先确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具体来讲就是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角色意识,从“错位”的地方“让位:级领导机关都要自觉把本级作为法规制度的执行层,作决策时要考虑法律法规的依据,开展工作要多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上想办法,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不要在追求出名挂号上费心思,不能超越法律法规标新立异,追求轰动效应,搞短期行为。二是强化职责意识,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赋予的权限、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属于下级的权力要还给下级,该下级作主的事情不要管,确保他们能够正常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一竿子插到底”。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在“缺位”的地方“补位”。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切实做到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需基层所需。重点要做好对基层减压、解难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使许多决策或多或少存在着不科学性、不连续性和随意性等问题,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性,关键要健全的决策机制。一要营造氛围,形成多方面参与决策的格局。在决策中要充分发扬,让懂行的专家说话,必要时应邀请多家咨询机构参与,开阔党委政府的决策思路,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如通过建立顾问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打破地域、部门、行业的界限,聘请不同背景的专家学者参与决策,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咨询意见,使政府决策咨询建立在相互补充启发、有所比较鉴别的基础之上。二要畅通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已有的制度,健全政府热线、人大代表接待日、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建立现代听证制度、民意测验制度、舆论调查制度等。例如,城市改造、水库移民应当有规划中搬迁地区的群众代表参加,国企改制应当有工会、职工代表参加,制定工商管理制度应当有企业参加,确保利益相关方、受损方能够参与决策过程。三要实现公开,使决策过程始终做到公正透明。具体而言,重大公共决策的讨论情况和阶段性方案都应当及时对社会各界公布;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局部群体利益的,必须让有关群体知晓;凡是涉及行业领域的决策,都应事先通知有关方面。例如,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或设立政府信息咨询站点,制度化地公布政府决策信息,回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等各种实际问题。四要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各级行政决策机构应当在首长负责制的法定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界定应经会议讨论的事项范围。凡属规定应由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都应当通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包括行政首长在内的个人都无权不经会议讨论就自行做出决定。五要完善决策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权责相等的原则,明确决策失误所应承担的责任。在责任追究方面,法律已明确规定有罢免、免职、质询等责任形式,同时应当启动引咎辞职、自愿辞职等简易方便的责任形式,并将这些责任形式与决策失误相挂钩。
3、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决策各个环节的落实。求真务实的精神,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坚持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也是实现政绩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决策的各个环节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取决于决策者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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