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警惕私车公养现象
近年来,随着车改力度逐渐加大,各地对于“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遏制,但是“私车公养”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私车公养”是指以“公务”“公用”之名,或者采取“挂靠”方式来获取私人利益,或者冒充公车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者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的费用“捆绑”到一起报销。
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是“私油公供”。为了严格控制公车用油,规范加油纪律,许多单位采取了“充卡加油、一车一卡”的方式。然而,少数公务人员却利用这种方式为私车加油,存在“揩油”的现象。此外,许多单位都指定了加油站点,统一结算油费,以保障公车燃油供应,但一些私车也常常到这些加油站“揩油”充当供应。有些人甚至利用加油卡串换商品,如烟酒等。还有人利用加油卡购物,选择高标号的95号油或98号油,混加柴油和汽油,频繁加油,节假日或异地加油,甚至在夜间给公车加油时顺便给自己的私车加油。
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私车公修”。一些公职人员将私人车辆冒充公车,开进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和装饰,费用由单位签字挂账,并按照合同统一结算给维修厂。还有少数公职人员趁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的车辆装饰品,单位则承担所有费用。
表现形式之三:私费公报的变种。一些单位采取了一种新的方式来报销公职人员私车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加油票、公路规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公职人员在平时上下班时可以使用单位提供的公车,但在节假日外出游玩、入住酒店或歌厅等场所时则使用私车,而私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罚款等费用都由单位承担,通过公车的报销来一并报账。还有一些领导自己雇用司机,虽然名义上是开自己的私车,但实际上费用却由单位承担。另外,一些单位的司机长期以来一直开着几部车,其中一部是公车,一部是领导的私车,还有一部是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的民牌车,但这些费用全部都由单位来报销或冲销。
表现形式之四:私车公养。一些单位在公车改革的名义下,仍然给予班子成员特殊待遇,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用车问题。为了应对一些不适合使用公车的场合,一些单位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决议的方式,将领导干部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而这些车辆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则以“公用”的名义由本单位承担,或由下属机关和单位支付。有些私人小车长期被用于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城区出行、出入酒店娱乐场所等不适合停放公车的地方。还有一些单位将班子成员的私车费用计入工程或项目中,以抵消相关费用。
新表现形式之五:私车公洗的变革。为了吸引更多客源,洗车门店纷纷推出创新的结算方式,如合同协议和刷卡服务。这种变革给少数公职人员的私车公养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选择,他们可以利用单位给公车包月或包年洗车的空档,将单位公车洗车次数省下来,然后用于自己私车的洗车。此外,一些洗车门店还会赠送洗车券,公职人员可以截留这些券,用于自己的私车洗车。还有一些人会利用洗车门店提供的协议价,享受自己私车按照相关价格优惠结算的待遇。这些变革为私车公洗带来了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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