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XX年至202X年,xxx镇共接收了大量信访事项,涵盖了电话、信件、实地走访以及网络等多种途径。这些信访案件涉及各个领域,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指对社会各界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排查和调解的工作。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首先需要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的排查。这包括收集相关信息,了解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和影响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排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矛盾纠纷,防止其进一步升级。
排查完成后,需要进行调处工作。调处是指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使各方达成共识并达到和解的目的。调处工作需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各方的权益和意见,促进双方的和谐关系。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需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进行了规定,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需要全面、公正地进行,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问题类别的情况反映。根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土地房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和损害赔偿纠纷等不同类型的问题。
(二)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及原因说明。目前,除了已经成功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外,还有一些矛盾纠纷需要我们长期关注,并持续做好稳控工作。另外,还有一些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调解过程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例如,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纠纷,需要对土地权属、使用期限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专业知识。
其次,一些矛盾纠纷涉及到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较为深刻,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例如,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的矛盾和不信任,这就需要我们更加耐心和细致地进行调解工作。
此外,一些矛盾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决。例如,涉及到合同纠纷的案件,需要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解读和适用,这就需要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
最后,一些矛盾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无法通过调解来缓解矛盾。例如,涉及到邻里纠纷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的仇恨和敌意,这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以保证公正和公平。
综上所述,对于那些需要长期关注和稳控的矛盾纠纷,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我们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1、土地纠纷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目前,主要存在土地调整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权期限为30年,然而实际情况是,村民人数在不断变化,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比如,嫁出的女儿无法享受到土地承包权,娶进的媳妇也无法分到土地;去世的村民无法将土地承包权传给下一代,导致孩子到了上学年龄还没有分到土地。这些问题造成了大量的土地纠纷,例如xxx村五组土地调整纠纷、xxx村二组土地调整等矛盾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更加合理的土地调整政策,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权。
2、劳务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劳动工资等方面。由于务工人员本身法律意识薄弱、认识不够,以及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等原因,导致大量劳务方面的矛盾纠纷。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在对《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存在不到位、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同时使用人单位在贯彻执行方面也存在不得力、执行不严的情况,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举例来说,政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由于资金不到位,产生了施工单位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引发了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因工资拖欠而产生的纠纷。
3、经济合同纠纷。主要是由于xxx公司拖欠农户农作物款项,导致企业目前无力偿还。例如,xxx公司与我镇xx、xxx、xxx等8个村的农户签订了制种玉米种植合同,合同约定了种植面积为xxx亩。然而,由于xxx公司未按时支付农户的制种玉米款项,导致欠款问题长期存在。为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已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以便逐步偿还欠款。
4、家庭邻里纠纷。一是家庭赡养义务纠纷。例如,在xxx村,xxx、xxx、xxx因为赡养年迈的父母而产生了矛盾。二是夫妻关系矛盾。比如,在xxx村,村民xxxx无法忍受丈夫xxx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于是她前往村委会寻求援助。三是邻里纠纷。例如,在xxx村,村民xxx在推地时不小心推倒了邻居xxx的地埂,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5、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是指因各种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而引发的纠纷。例如,在2019年,某大学生在xxxx路上练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与驾校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因此他选择上访。
二、典型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情简介】
在xxx年xxx月xxx日,一位名叫xxx的村民向镇综治办反映了他所在村组的承包地问题。据他所说,根据规定,该村组的承包地应该在xxx年进行小调整。然而,目前村上出地的人口无法出地,而进地的人口也无法进入承包地,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镇综治办立即意识到问题的紧迫性,他们迅速与司法所取得联系,并指派了一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这位调解员将会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各方的意见,以便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他将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尽力解决人地矛盾问题。
通过这次调解,希望能够为村民们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解决他们在承包地问题上的困扰,促进村庄的和谐发展。
【调解过程】
为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及案(事)件,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成立了xxx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案(事)件进行排查、汇总、研判、决策和处置工作。同时,他们还充分发挥综治、司法、国土、农业等各种资源和优势,通过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对相关问题及政策进行处理。这样的做法旨在全面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镇区的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回答如下: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规定,1997年至2002年期间,我们坚持了农村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个别农户之间的小范围调整,以解决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在进行“小调整”工作时,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原则:首先,只对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进行调整,而不是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其次,调整方案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最后,绝对不能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规定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自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根据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此外,根据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土地承包期限自1998年至2028年,为期30年,土地确权证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199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承包之前,我镇一直存在着“五年小调,十年大调”的惯例,但在第二次承包后该惯例被废除。根据新的法规,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统一为三十年,这一变化为农民提供了更长期的土地使用权,有助于稳定农民的生产经营。
【调解结果】
在xxx年,我镇已经完成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一位信访人提出了请求,希望镇政府能够协调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镇政府不能随意要求村民调整土地,而是需要通过农户之间的协商来进行小范围的调整。我们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思想工作,使信访人对国家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最终同意了我们的处理意见。
【案例点评】
当前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土地纠纷,尤其是群体性土地纠纷,这种纠纷涉及范围广泛,影响深远,解决起来时间较长,往往具有复杂、困难、群体性上访的特点。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要以点带面,一边解决具体问题,一边进行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法律,了解政策,以便能够处理自己或身边的纠纷。其次,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不能与法律政策相冲突。第三,对于那些复杂、困难、重大的纠纷,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给予支持,利用各方力量将纠纷调解到早期阶段。第四,要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发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的作用,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此外,我们还要抓住时机,利用土地确权来解决各种土地纠纷,以稳定农村土地经营和流转程序。
xxx有限公司xxx建设项目是xxx区招商引资和xxx年市列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在xxx镇xxx村南滩建设,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约为xxx公里。项目总投资为xxx亿元,规划占地面积为xxx亩。一旦项目建成,预计年存栏奶牛数量将达到xxx万头,年产鲜奶量将达到xxx万吨。
自项目确定以来,我镇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发展。镇政府、业主和村上干部代表对迁坟补偿事宜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古城村被授权在工作过程中对首批迁坟者进行双倍补偿。
当天下午,一组村民约xxx人前往市行政中心上访。区、镇两级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继续解释和劝说工作。直到晚上19时,所有村民都已离开。
区、镇两级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向村民解释了该项目的建设意义,并回答了村民的问题。尽管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村民仍然对项目的落地表示不赞同。他们主要担心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进而影响日常生活。
尽管如此,工作人员仍然坚持耐心劝说,直到下午17时,所有村民自发离开。
造成此次群众上访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个别职能部门对政策解释不到位是主要原因。这些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存在问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也没有耐心向群众解释政策。这导致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失去了群众的信任。特别是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时,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由于具体执行者的认识偏差和方法简单机械等原因,执行不到位,使一些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不满。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因此,个别职能部门需要加强对政策的解释和执行,提高工作质量,以恢复群众的信任并避免不必要的社会问题的发生。
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只是次要原因。一方面,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他们认为只有通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者围堵政府机关才能解决问题。另外,一些人的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他们错误地认为只有通过闹事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为法律不会追究个人责任。还有一些人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教唆和利用,导致出现串联上访、无理闹访等现象。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人们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渠道明显增多,程度也加深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强。同时,人们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这些客观因素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外部因素是导致部分村组干部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的原因之一。他们对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全面。此外,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群众不断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同时,由于乡镇受到编制限制,无法安排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综治办干部因为事务繁多,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信访问题上。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信访维稳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对策:
1.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对信访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前预警和解决潜在问题。
2. 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明确信访渠道和流程,规范信访接待和回复工作。加强对信访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访接待和处理能力,确保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对信访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4.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建立信访维稳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的具体措施。
5. 加强社会治理: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发挥其在化解矛盾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
总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和加强社会治理,可以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效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生福祉。
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更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新形势下,为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实现信访事件的有序退出,使信访维稳工作走上良性轨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有效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从根本上减少上访次数。
上访是指民众为了解决问题或表达诉求而直接向上级政府部门或领导提出申诉的行为。为了降低上访频次,我们需要从源头上寻找解决办法。
首先,加强基层治理。通过加强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减少民众对问题的不满和不信任,从而减少上访的动机。
其次,建立健全问题解决机制。政府部门应建立快速、高效的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回应民众的诉求和问题,解决他们的困难和矛盾,避免问题升级和上访发生。
第三,加强沟通和协商。政府部门应积极与民众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激化和上访发生。
第四,加强法治建设。政府部门应依法行政,加强对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因权益受损而上访的情况。
最后,加强监督和问责。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作不力、不作为、不公正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政府工作的公正和透明,减少上访的原因。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可以从源头上降低上访频次,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一方面,我们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这可以通过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来实现。我们可以建立健全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另一方面,我们要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项目建设之前,我们应该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同时,我们要坚持依法办事。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镇村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
最后,我们要改进工作作风。我们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管理。
(二)进一步畅通渠道,减少越级上访问题。为了解决越级上访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我们要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要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要将其与下村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时间,让党政领导干部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除了坚持定点接访外,我们还要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集中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畅通渠道,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其次,我们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我们要严格落实《信访条例》中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同时,我们要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三是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的作用。为了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我们需要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来解决。
(三)加强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督查问效力度。首先,我们将完善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方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我们将确保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无理诉求,我们将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对于生活困难的人群,我们将提供帮扶救助,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
其次,我们将完善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工作机制。我们将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于长期拖延、涉及范围广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我们将纳入镇党委政府的督查范围,进行跟踪督查并追踪问题解决情况。对于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对于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我们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动员多方力量,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退休村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致富带头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
(新)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们将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退休村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致富带头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发挥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优势,为群众提供组织引导和维护权益的服务。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我们要让群众工作覆盖到每个家庭,引导村庄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利用道德、习俗和伦理的力量来调节关系、化解纠纷。这样可以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村庄的建设中来。同时,我们也要通过激励机制,给予那些积极参与、贡献突出的群众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我们要将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而不是事后处理。我们要及早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有效控制,妥善处理。
四是充分发挥村级网格长和网格员的作用。我们要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舆论引导和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格履行信访工作责任。确保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村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得到有效落实,层层抓落实,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积极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群众采用创新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同时,对于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的行为,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警示社会。最后,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镇村两级组织要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加信访工作力量,完善新提拔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接待群众信访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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