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A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10月12日召开的XX县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A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决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全县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通过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在2023年12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整治任务。
二、攻坚时间和任务分解
攻坚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共66天,分三个阶段实施。实施攻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截至2023年10月9日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未整改问题数据为总任务,分三个时间阶段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历时16天,完成总任务中的20%。
第二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历时30天,累计完成总任务中的65%。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历时20天,累计完成总任务中的100%。
三、攻坚领域
本方案所指需要推进落实的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分别是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闲置土地处置、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耕地整改恢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森林督察(含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一)违法违规用地整治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2023年度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非农化”违法违规用地须按“月清”要求进行查处整改,并在2024年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尤其是从严从快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迅速降低辖区违法耕地面积和违法占耕比。各镇(街道)须在2023年度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前(即2024年2月10日前),全面消除2023年度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图斑的违法状态。其中,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不纳入地区初始新增违法用地量计算,各镇(街道)具体任务以下发核定属于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图斑为准。截至目前,我县2023年1-8月份卫片执法图斑数据已固化,9月份卫片执法图斑仍在紧张上报,此次攻坚行动所涉整治任务清单以我县2023年1-8月份卫片执法图斑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为准。同时,2023年度全县须至少完成整治30%的2018—2021年卫片执法存量违法用地量,即至少完成整治2353.52亩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任务。攻坚行动期间,须按照阶段性目标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所涉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二)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下简称“新增农房问题”)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纳入国家和省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单的图斑(以下简称“月报新增农房问题”),已纳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零行动清单,必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处置到位;对2023年发生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整改,发现一宗、处置一宗;对我县自行摸排(以下简称“非月报新增农房问题”,不包含卫片执法图斑来源)和2020—2022年期间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我县2023年自然资源硬要求硬任务持续推进整改。集中攻坚行动期间,以清零为目标,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优先整治月报新增农房问题,从严从快整治2023年新发现的新增农房问题,大力整治其余新增农房问题。同时,严防继续发生新增农房问题。此外,对2023年出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XX镇、XX街道、XX镇、XX镇、XX镇、XX镇等6个镇(街道),限期在2023年10月2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闲置土地处置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县2023年纳入“增存挂钩”考核的闲置土地任务基数共42宗面积69.429公顷(含国务院大督查指出未处置的10宗面积26.595公顷闲置土地),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需全部完成处置。同时,2023年新增的闲置土地须同步落实整改,确保新增闲置土地面积不超过完成处置面积。攻坚行动期间,该项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认定闲置、提出处理意见、依规定走有关程序等事宜,属地镇(街道)协助推进整改,10月底前完成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程序,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处置。
(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
2022年至今,自然资源督察我县发现问题78个,其中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5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4个,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2个,其他“非农化”问题4个,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3个。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须在2023年12月底前落实整改到位。攻坚行动期间,须按照阶段性目标完成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
(五)耕地整改恢复
我县2023年度耕地整改恢复工作主要有以下两部分:1.按照“以进定出”原则,根据近3年来各县(市、区)耕地流出情况,XX市分解下达我县2023年度预期完成恢复耕地面积为11734亩。2.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问题图斑整改恢复。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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