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大大提升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坚持把A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和全方面,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退役军人头脑,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退役军人热爱党、忠于党、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引导全县退役军人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二是充分挖掘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红色潜能”,以“3+X+N”模式组建全市首支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指导员队伍,参与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权益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建好阵地做强堡垒,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紧紧围绕以党建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思想政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好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和教育。二是摸底排查建好退役军人党员信息台账,积极配合乡镇党委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找党组织、党组织找退役军人党员“双找”活动,把我县退役军人党员中的流动党员、“口袋党员”找出来,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三是开展好常态化教育和管理。积极协调村(社区)党组织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常态化联系,严格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党员参与党组织生活,持续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使退役军人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选树先进典型,助力基层政权建设。一是持之以恒发掘、培育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最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在全县评选出30名优秀代表并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带动更多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强化了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的尊崇认同,在全县掀起了尊军崇军、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二是鼓励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注重培养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党员依法依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截至目前,全县33乡镇已有260余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三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治安防范、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让退役军人志愿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双拥共建
   落实“军人尊崇”,营造尊军崇军氛围。一是高度重视光荣牌悬挂工作,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三属”发放、悬挂光荣牌,确保悬挂光荣牌仪式庄重,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提升了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满足感。截至目前,全县共悬挂光荣牌39856块,悬挂率达99%。二是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进军营、送立功喜报等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2次,为部队官兵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及优待抚恤、移交安置相关政策。联合县人武部、乡镇党委政府,为75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送上喜报,发放奖励金共计7000元,营造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合建双拥学校,积极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优待支持,妥善解决部队官兵“后院”“后代”问题,营造全民拥军爱军、尊军崇军氛围。
   弘扬英烈精神,做好烈士褒扬纪念。一是完善了全县887位烈士的资料,将基本信息全部上传至烈士褒扬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动态管理。二是积极开展烈士寻亲活动,截至目前,为安葬在其他地区的X籍烈士寻亲共计26人次,其中,成功为在韩烈士寻找到健在的亲人。三是在全县开展“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为烈属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和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在全社会有效形成了“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我县散葬烈士墓进行了全面摸排,按照“一处一档”要求,对散葬烈士墓进行了认真勘测,完善了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中央迎检任务。
   (三)严格落实优抚政策,扎实推进优待抚恤工作
   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用心关爱退役军人。一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七一”前夕,深入开展了“将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暖心行动,发放慰问信4万余封,组织召开各级座谈会40余场,为全县34名1-4级伤残军人,34名烈士遗属,22名烈士子女,35名因公牺牲人员遗属以及226名在乡复员老军人发放慰问金共计25.45万元。春节、“八一”分别慰问4万余人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共计510余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前三季度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9736.92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601.75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135.17万元),其中: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7793.09万元,下岗失业志愿兵社保补贴224.8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金904.8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生活补助49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311.66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5.57万元。三是切实做好伤残换证工作。整理全县832名伤残人员的评残资料、评残批复文件等资料,严把关口,仔细审核,目前已有828名伤残人员通过省厅审核并换得新证,通过率达99.5%。四是严格做好伤残、带病回乡等人员评定审核及关系转移工作,今年申请受理新增优抚对象上报共计293人,逐级审批通过252人,其中接收办理其他县市区及部队退役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共计16人,为1名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12.7万元。五是继续巩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成果。组织召开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会议2次,采取逐级逐层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人不漏”通知到位。目前我县已受理录入人数2267人,办结率100%。
   (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高质量推动安置就业工作
   以践行服务为宗旨,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59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3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24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安置”原则,9月10日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4名退役士兵安置了工作岗位,圆满完成了2023年的安置任务。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紧扣社会用人需求,我县及时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协调落实教育培训相关帮扶政策。2023年,共为36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为194名退役士兵落实高职扩招学费减免政策。二是持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今年以来,我县为退役士兵创办企业及招录退役军人企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16.4万余元,通过各种渠道向退役士兵推送招聘信息100余条,发布岗位6000余个,举办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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