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第一章责任规范
第一条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各党(工)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建工作调研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至少汇报一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每月要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专题会议,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党建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参加一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第二条落实党建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政治导向,建立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党建责任机制。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委的全面工作,年初要主持召集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要点,与下级党组织书记逐一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组织委员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工作进展、调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对策、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安排,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目标,抓好组织实施。
第三条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工)委委员每人要负责联系1至2个所辖国有企业党支部,指导其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和计划,开展党建活动,督促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支部开展的活动。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第二章组织规范
第四条合理设置党组织。国有企业按谁设立谁组建的原则设置党组织;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政府直接授权的,应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党小组;党组织机构、人员变动时,都要根据实际,同步改设党组织。
第五条完善调整机制。企业并购重组、产业整合、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调整及新建经济组织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动态调整组织设置,重视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企业因执行阶段性任务而组建的临时机构、派出境外单位同步开展党组织的组建和撤销。
第六条规范班子构成。企业所属基层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企业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工作机构;企业党支部(总支),设纪律检查委员。
第七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企业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第八条统筹设置群团组织。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九条建立“十化”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准绳,全面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依托组织生活“1+8+X”模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党员定期思想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定期分析及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习惯。
(一)组织生活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党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同时,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二)组织管理规范化。持续深化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四个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查确定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持续抓好整顿转化,促进晋位升级。
(三)学习交流专题化。每两个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1次学习讨论,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深刻剖析,找准问题,看清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党课教育常态化。联系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建理论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引领示范讲,企业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不断丰富党课内容。
(五)评议党员严格化。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并根据党组织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奖优罚劣。
(六)谈话提醒经常化。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做到社区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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